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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肉佬难得跟个漂亮妹子说得高兴,扭头伸手就从筐子里拿了两根棒子骨二话不说就用根草绳拴好递给赵橙,“这个骨头是自己吃的,也没人买,妹子喜欢吃就拿两根回去,以后再买肉记得到哥哥这里来就行了。”

  骨头上剔得干干净净就剩下几缕白筋,这会儿谁跟你说什么炖骨头补钙的话,送给人家人家都要考虑一下会不会太费柴火,更别说花钱买了。

  卖肉佬们一般都是自己吃,偶尔也当添头送给来买肉的饭馆面馆之类的老板,就为了添份人情什么的。

  不过枣子镇也没两家面馆饭店,卖肉佬多半就是送熟客或邻里亲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发现还差84个字才到三万字!咳,今天的一更早点发,晚八点的就没有了哈,我的存稿要节省一点用

  再谈童年:

  我小时候跟我妈一起背东西去赶集,那时候背累了,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空着背篓捏着现钱去镇上赶集,也有过几次背了东西去却因为价钱不好又给背回家的情况,真的是什么都没买,那时候就特别失望。

  还没上幼儿园的记忆里,肉我记得都很便宜,一块几,还有一种一块钱就能买一大块的刀头肉,就是屠夫下刀捅的那里,我还记得我妈总说买那个总比吃酸菜好,所以我现在都还记得【揣脚脚

  不过所谓的便宜也就是相对于现在,我上初一的时候稻谷一百斤才四十五左右,还是新稻,后来过了两三年农产品才涨价了,再往回七、八年稻谷应该更便宜。

  至于猪骨头,那时候的人谁能想到二三十年后骨头能卖这么贵呢,我前年在老家买根棒子骨,没什么肉的那种,一根就花了三十多接近四十。

  ——对了,明天隔壁主更的男主言情《狗仔大佬的重生》就正式开工了,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蹿个门子去看看哒

  至于这边,依旧每天一更的更新着,这本写得比较轻松,会添加很多我们童年的记忆,不知道跟大家的有没有相似点

第13章

  没想到对方会这么大方,赵橙笑得眼角都弯了,伸手接过来放进背篓里,一边给钱一边满口答应,“那是当然了,大哥人这么好,以后我还会带人一起过来照顾大哥生意。”

  卖肉佬更高兴了,赵橙走的时候还一个劲儿喊赵橙慢走。

  买了肥肉回去就可以熬猪油出来,赵橙另外还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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