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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歌纤柔的腰。

  “怎么办呢?不管我是谁,你是谁,不管何时何地遇到你,我都会被你吸引,无法自拔。我不光喜欢猪耳朵,还喜欢猪头、猪眼睛、猪鼻子、猪嘴巴,还有……猪口条。”

  四片唇轻轻相触,蜻蜓点水。

  莫笙眼中星云璀璨,眼前的人便是那个星系永远发光的恒星。

  “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上了,你这个偷心的坏家伙。”

  林行歌拥住莫笙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印下一吻。

  “那这个坏家伙,要感谢上天再次将你送回我身边。只有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才会觉得活着真好。”

  莫笙止不住笑意,满脸傻气。

  “二位女士……”卖东西的工作人员犹豫道,“你们还买吗?”

  莫笙面色尴尬地推开林行歌,付钱买下一个兔子耳朵和一个猫耳朵。

  她觉得还是兔耳朵跟林行歌的气质更搭一点。

  莫笙给林行歌戴上发箍,“好可爱呀!”伸手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呆毛,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

  林行歌视线下移,显出几分羞涩。

  莫笙拿出手机,“我们来拍照好不?”

  “嗯。”林行歌点点头。

  她平时几乎没有自拍,只有莫笙想拍照的时候,才会出镜。

  莫笙举着手机,两个人的脸依偎着,一同出现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

  拍第二张的时候,莫笙猝然转头,樱唇触上林行歌的侧脸。林行歌眼中瞬时迸出悸动的花火。

  镜头将这一切都捕捉在照片里。

  每一次的嘴角牵动,眼神变化,都是因为对身侧之人爱到极致。

  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每一分爱意都流露得浓烈又自然。

  莫笙亮晶晶的眸子里满是欣喜,喜滋滋换了手机壁纸。

  林行歌趁机得意道:“我们高中的合照,你放在手机背景上,偷偷看了几年了?”

  莫笙皱皱鼻子,“我那是为了辟邪。你那么凶,鬼都被吓跑了。”

  “胡说,我什么时候对你凶过?”林行歌揽住莫笙的腰,把人拉进些,“倒是你,从小就是个赖皮鬼。”

  莫笙眯起眼睛,“你以前是没凶过我,但是最近越来越凶了。是不是到手的媳妇就不值钱了?”

  林行歌蓦然将唇凑过来,落在莫笙嘴角,味道甘甜。

  莫笙将唇抿成一道直线,得了便宜还卖乖,板着脸道:“谁允许你亲我了?”

  林行歌眉峰微扬,“媳妇已经砸手里了,总不能白白养在家里。”

  莫笙还想回嘴,倏然看到棉花糖的摊子,也忘了要说什么,指着那边道:“我要吃棉花糖!”

  林行歌立时被逗笑了,无可奈何地揉了揉莫笙的后脑勺,“好,我去给莫笙小朋友买棉花糖。”

  “林行歌,我爱你,比爱棉花糖还要爱一万倍。”

  莫笙一口气说完这句话,就逃出林行歌的臂弯,直奔着棉花糖摊子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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