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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很好了。你知不知道,在明台飞香港的航班上,我看那些服务员穿旗袍,就想着我到上海一定要找时间找好的师傅,做几件旗袍。像宋师傅这样技艺的手艺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之前明台倒是和我说过几家,倒比宋师傅这里好找,就是手艺,不如宋师傅。”
丁薇突然皱了皱眉,似是想到了什么,还没开口,却感觉到明楼的手□□着自己的无名指:“本来还打算带你去银楼挑戒指的。”
“你有心,比什么都重要。”丁薇想到自己刚才想起的问题,“说起来,宋师傅这里不算好找,枪手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他又是怎么知道你的行踪的?”
明楼沉默了片刻,说了三个字。
汪、曼、春。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昨天更的,结果电脑不知道为什么没上得了网,不太清楚旗袍的定制,所以卡在那里了。
今天练车回来就补上了。
☆、第 103 章
汪曼春?
汪曼春会这么蠢?
明楼伸手将丁薇的另一只手拉过来,罩在自己的手中:“手这么凉。”
丁薇的心一下子软了。
怕吗?当子弹和自己擦身而过的时候,当那声枪响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当她连枪手都没有看清的时候,她其实很怕。
只是坚强久了,好像,害怕、示弱变成一件遥远的事情。
十六岁那年,她知道了政治除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还有你死我活、斩草除根;十八岁,她接触了共产主义思想,知道了马克思、恩格斯;十九岁,她第一次见到明楼,对他一见钟情;二十岁,她懵懵懂懂地,有了信仰,这个信仰,是共产主义,是明楼,也是当年的美人叔叔。
二十二岁,她因缘际会,成了军统的一员。
从十六岁开始,继父就告诉她,她不可以害怕,不可以胆怯,因为这会成为别人攻击和伤害她的切入点,所以,即使再怕,也不能表露出来,即使慌乱,也要故作镇定。
她恨过继父的严苛,可当继父的政敌雇佣的杀手第二次破门而入的时候,她便明白,现实比她以为的还要残酷。过去,是她低估了一切。
二十三岁,她成了明太太,有个男人发现了她努力掩藏的害怕,他没有揭穿,只是握紧了她的手,给她温暖。
就这一瞬间,丁薇什么都不想了,不去想明楼说“汪曼春”是什么意思,不去想那枚子弹到底从何而来,目标是谁。
她想休息一会,放下工作。
可惜的是,这样的休息,真的只有一会。
当阿诚将车停在明公馆的时候,丁薇知道,她还有比儿女私情更重要的事情。
她看到了明公馆外的一个黄包车车夫,那是萧坚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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