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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品种呢,叫做奥斯汀的玫瑰,约会的时候送女朋友再好不过啦,帅哥你很有眼光哦!”女孩儿帮他用简单的英文报纸包起来,“做你女朋友真幸福!”

  温渔接过,出于隐秘的心态没有否认,朝她道谢。

  他穿着严谨的靛蓝色西装,抱一束玫瑰等红绿灯时吸引了不少目光。二十四五的年纪,正是风华正茂,温渔个子不算太高,手脚修长比例得当,再加之眉目清秀,抱着花嘴角含笑的模样惹得放学的小女生都小声议论。

  “他好帅……”

  “要去求婚吗?穿得也很正式啊!”

  她们聊天也不避讳当事人,温渔听见,侧过头去朝几个穿高中校服的学生一笑。他倒是善意,可几个小姑娘却纷纷羞红了脸。

  鼻尖嗅着玫瑰花清香,温渔想他是被这些人看得、说得膨胀了——做他女朋友真的会很幸福吗?他不知道。

  但假如时璨是他男朋友,他一定尽自己所能让时璨每天都幸福。

  怀着这样的心情,走出每一步都好像是踩在时光上,温渔想他这时很能理解“一夕苍老”的说法。这么想着,回程的路变得很长,他护着玫瑰花不让它们被夕阳余晖灼伤,乃至于出电梯时还有一点累。

  打开门,空气中飘着诱人的食物香味,温渔迅速把皮鞋蹬到一边:“吃什么?!”

  时璨从厨房里走出来:“麻辣牛肉——你买花做什么?”

  他表情稍显扭曲了,温渔看一眼那束惹事的粉玫瑰,手忙脚乱地抽掉报纸,装作看不懂时璨在想什么似的,尽量自然去拿了花瓶。

  “鲜花店打折,夏天了,放点花儿在家也挺好的。”温渔摆弄着几支玫瑰,向时璨热情洋溢地介绍,“她们说这品种叫奥斯汀,我念书的时候被同学逼着看了好几本,《傲慢与偏见》什么的……还挺合适,你看这重瓣像不像眼睛?”

  没说是买给时璨的让他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时璨走过来看了眼:“一般吧,我以为你要去约会之类的……”

  温渔反唇相讥:“约会我拿回家里,和谁?”

  崔时璨不回答了,朝厨房走。天气渐热,他换下了白大褂,居家时就一件简单的T恤和短裤,露出修长的肌肉结实的小腿。

  温渔看了会儿,这才放下花瓶往厨房跑:“我要先试吃——”

  玫瑰花的香味残留在衬衫衣领,温渔一头钻进厨房,刚好洋葱下锅,炒出一阵烟,微微焦黄时散发的味道令人垂涎三尺。

  温渔手伸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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