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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不提。这次他又带了瓶酒,照例喝酒聊天,上床做爱。

我总以为年轻男孩的心比较好骗,或许让他多付出点努力,在上床前多想尽办法试图勾引我,他便会怀着“难得的都是好东西”的心态,逐渐落入我的陷阱。

我总以为,聪明人追求的都是性以上更高级的东西,或许他想要的是灵魂的共鸣,是聪明头脑的互相欣赏。

做完第一次,我们躺在床上关了灯聊天。我说现在灯关掉了,如果我说英文的话,你可以假装自己在操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比如说斯嘉丽约翰逊。

D说:“那我也说英语好了,你可以假装自己在操布拉德·皮特。”

我的英语比法语说得好多了,换成英语之后,像是一下子去掉了阻碍,终于可以充分地表达自我。我们聊起了美剧,聊起了我最爱的《基本演绎法》。D说,他不喜欢这种改编经典的剧目,感觉不尊重原著。我内心默默想这是个傻逼吗,嘴上却依旧试图说服他——或者说,平等辩论。

一口气聊到凌晨,我终于累了,停下来话头的瞬间,却莫名开始接吻。

D笑着说:“讨论刘玉玲(基本演绎法的主演之一)很让你兴奋吗?”

我爬到他身上吻他:“是你让我兴奋。”

和他做爱是很愉快的一件事情。D的探索精神很强,很喜欢尝试新姿势。我们试了69,试了我坐到他脸上让他给我口交。我想作为一个炮友,我至少是合格的,能够配合他的游戏,能够容纳他那根尺寸惊人的性器,甚至在不做爱时也能进行平等有趣的对话。我们又做了一次,睡觉,起床继续做爱。他临走时我说,我要去楼下的面包店买早饭,可以送他到地铁口。出门后我挽住了他的胳膊,在微凉的深秋空气中,一切完美而甜蜜。

就在这时,D忽然对我说:“你牵着我做什么?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就知道,所谓的“完美”并不存在。

如果我能看到自己的表情,当时我的笑容一定非常僵硬。我当然知道我不是他的女朋友。我也不想做他的女朋友。别的不说,谁会爱上一个不喜欢《基本演绎法》的男人?!可是,在我们刚刚做过爱的清晨,在临别的瞬间,他居然对我说出这种话,我不由怀疑,这个年轻男孩究竟是傻还是残忍?

现在回想起来,我应该当时就翻脸才对。但是我没有,我甚至还再见了他一次。

第三次见面时我已经感受到了我的兴趣寥寥。我们不再有漫长的勾引和谈话,做爱,他睡觉,我坐在客厅写报告。凌晨再度做爱时,我已经不想要给他口交,十分敷衍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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