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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习惯性在清晨天没亮的时候醒来。E睡得很香,我当天上午没有课,于是爬起来开了电脑复习——别误会,我不是多勤快的人,只是在异性面前表演型人格爆表。既然E是放荡不羁的无业游民,那么我自然要扮演他最陌生的勤奋上进亚洲学生妹。

八点左右,E醒过来,眯着眼睛裹着被子趴在我电脑桌前,问:“你这个时间就开始用功了吗?”

我有些无奈地回答:“我习惯了早起,睡不着了。”

E自然不是早起型的人,爬回去继续睡他的回笼觉。我装逼的目的达成,笑嘻嘻躺到他身边,靠着他的后背说:“不然我再陪你睡会儿?”E没回答,但是抓住了我的手要我搂住他,自己自顾自睡得香甜。我心想,这还真跟我们家猫一样,虽然时不时懒得理你,但是永远要求你的注意力百分百集中在他身上。

High maintenance,难以伺候,用这个词形容最为适合。

等到E起床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左右。我说我去给你找洗漱用具,E说没事我自己带了——亏我昨晚还拉着他的手说你要过夜吗?拜托你留下过夜吧,合着人家连全套装备都带齐了,就等着我开口挽留他。

好吧,我就吃这一套。我亲了他一下,说你去洗澡吧,我现在饿了要下楼买牛角面包,你要不要别的?E对我说,他需要一杯咖啡,别的就不用了。

然后你们猜发生了什么?——我十分有先见之明地一次买了两个可颂,被他抢走了半个,然后一脸委屈地说,为什么你买的是croissant normal(普通可颂),我喜欢吃带葡萄干的。

看见没,high maintenance。

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哪怕我并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开展严肃恋爱的那种喜欢,此刻这种喜欢却浓郁得几乎要溢出来。我喜欢他慵懒自在的模样,喜欢他不说话时有些羞涩的笑,喜欢他开玩笑时故意严肃却忍不住笑出来的模样,喜欢他一头蓬松的卷发,喜欢他棕色和绿色相间的眼睛,喜欢他吻我时身上的香烟味道,更喜欢他抽着烟沉思的模样——明明他就在我眼前,却总是感觉他下一秒就要消失,这种捉摸不定的神秘感让我心痒又心动。

或许,是他身上这种相似的孤独感,格外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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