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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穿法。 ”

  方仲嗤笑, “ 瞎学什么不好,还学撩人儿。 你给我老实点哈,今天就是带你吃个饭,吃完饭你就回去给我写作业,以后也甭想再套路我了,我很忙,没用再见你。 ”

  前半句林许还爱听,后半句听了他又觉得耳朵疼。

  抓和手机“哼”了一声, “我就是喜欢你,谁瞎撩人了。 ”

  车子准确的停在靠墙的停车位上,方仲关了钥匙拉开安全带。

  “ 我先带你进去,一会儿别瞎跑,谈完了事儿带你去吃饭。 ”

  林许下了车,面对着烈日仰着脸问方仲。

  “ 你要带我进酒吧吗? ” 语气有些愉悦。

  方仲在知道林许这一身穿搭的理由之后,看着他的白衬衫便怎么也不顺眼了。

  他妈的他们那时候穿白衬衫就是正经的衣服啊,现在人的情趣可真不一般。

  后备箱里有一件缪斯酒吧的文化衫,淡粉色的短袖,背后印他们酒吧的logo。

  不由分说一把套到林许的身上, 林许挣脱几下未果,一脸苦相的看着方仲。

  “这也太难看了吧,好热。 ”

  “酒吧里凉快,你小舅妈在我的酒吧差点儿出事你知不知道?给你套个衣服保险,懂啥呀,小屁孩儿。 ”

  林许低头,小狗一样缩着脖子闻了闻短袖的味道,后抬头皱眉。

  “可是它有味道啊。 ”

  方仲回想了两秒钟,上次下雨他好像那这件短袖擦玻璃来着,擦完就扔到后面没管了。

  “哎呀哪这么多事儿, ”他不耐烦的把手揣进口袋里,“ 要你穿就穿,不穿别跟我进去,大太阳底下站了多大会儿你不嫌热? ”

  “……热”

  于是,原本帅气的小屁孩就这样外分内白还带领口的被方仲带进了酒吧。

  一进酒吧门口,林许首先感受到额就是能够让他安详升天的冷气,随之而来的是五光十色与音响声浪。

  站在门口迎宾的服务生看着老板带来个小男孩儿, 原本还想调侃他几句,结果被方仲正经的撇了一眼就不敢造次了。

  林许左顾右盼的打量着酒吧里的一切,这里新奇的要死。

  脚下不知道踩到什么差点扑倒,辛亏走在前面的方仲看了他一眼,即使的拉住他的手。

  随后,方仲便抓着林许的手腕带着他往里走,还要跟训小孩儿一样训他。

  “多大人了走路还不看路,你那个眼长后脚跟儿了?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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