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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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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守估计,过来想要围剿王曜的至少有一个人,如果运气好就会有两个人。也就是说现在a点点内最多只会有两个人,虾米和大个儿也是两个人,完全可以冒险试一把。这大概是最好的一个机会。另一方面,就算虾米他们不成,可一旦a点开打,那些要来围王曜的人必然也要考虑点内情况,很有可能回援,也算是围魏救赵,王曜更多了一点机会脱身。

  虾米立刻明白了王曜的想法,对大个儿说:“你去,我掩护!”

  两个人动了起来。

  大个儿不是一个偷点的好人选,可是不能让一个狙去偷啊。突然天降大任,大个儿吓得一懵,这个时候也顾不上别的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大个儿冲进了点里。

  这个偷家真的不能叫偷,大个儿这个动静,一出动就是地动山摇的,不管到哪儿他都是最佳目标,活靶子。大个儿一进去,自然就被人发现了。大个儿一边用格洛克和对方的格洛克对枪,一边向前冲——以他这个人物模型,速度和灵敏程度这么低的情况,动作躲避真的有点浪费,还不如一头冲呢。虾米适时的补了一颗烟雾弹,正在那面射击者的视野上,把大个儿完美的保护了起来,大个儿也不傻,偏离了原本的方向躲了躲,借着烟雾弹的掩护,把格洛克当内格夫来用。

  “把他们逼出来。”

  虾米说道,大个儿干脆把身上的燃烧弹用了。

  燃烧弹在掩体那面炸出来了一片火海,对方也不甘示弱,往烟雾这里补了一个燃烧弹,大个儿也被火焰波及,只能又退了退。

  但虾米让大个儿把人逼出来本来也不是让大个儿当铁头怪硬上去冲,被大个儿这么一乱来,对面的人有点乱了分寸,特别是燃烧瓶的火焰打乱了那面的人本来的站位,这一动,就是虾米的机会。

  狙击子弹,一颗有一颗的价值。

  这颗狙击子弹准确的完成了一次爆头。

  “点内没人,踩火过去,强行拆弹!”虾米喊道。

  大个儿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太用脑子,对别人的吩咐完全没有异议。听到虾米的话他一点犹豫都没有,直接趟火而去。

  燃烧弹的火焰杀伤力很大,一般的角色总是要躲一躲,被这火烧个两三秒足以变血皮,踩火的代价很大。可是大个儿这个模型笨拙是笨拙,却有一个非常可怕的优点——血厚。别的角色不敢踩的火,大个儿敢踩。此时两团火都还没有灭,大个儿就这么一路踩着火冲进了点里,那颗炸弹正是被安放在了那团火的边缘,刚刚那个格洛克含恨而死的位子。

  大个儿直接拆弹,根本没看自己的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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