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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茴下楼时,家里什么人都没有,她转了一圈发现老爷子正在书房写字,方茴走进去,安静地看了一会,老爷子把笔递给她,方茴也没怯场,拿起笔写了几个字,这是她在第二世时学会的,那个世界都用毛笔写字,再加上她经常画符,符画的太难看影响颜值和价格,所以方茴学了很久的书法,在那个世界虽然还算出众,却不是顶级的,然而放在现代,方茴这手字完全就是书法家级别的,引得老爷子当即认真地看了很久。

  “好好好!你倒是沉得住性子,现在年轻人很少有人喜欢毛笔字了。”

  方茴笑道,“我没学过别的才艺,就是喜欢写字。”

  “已经很难得了,写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时候写几年才会有一点进步,文骞娶了你果真是他的夫妻。”

  方茴被老爷子夸得不好意思,“爸,您谬赞了。”

  “哎,别推辞,这也不是我说的,是文骞的原话。”

  方茴一愣,“他说的?”

  老爷子呵呵笑道:“还不知道吧?那次我问他对你是否满意,他说娶你是他的福气,所以我才会经常说这句话。”

  方茴抿唇笑了起来,原来郁文骞经常在背地里夸她。

  怎么当面就不见他说点好听的呢?

  “来,我给你看文骞以前的照片,这是他在新加坡上学时的,这是他第一天学击剑的,这是他大学毕业和我的合照,这是他第一次上班时的照片……”老爷子莫名感慨道,“他不喜欢拍照,所以这种有纪念意义的场合我总喜欢拉他拍一张,不过我年纪大了,陪不动他了,以后就靠你来陪他了。”

  方茴忍不住眼眶湿润,老爷子是真疼郁文骞这个儿子的,当初要不是老爷子坚持,郁文骞或许真的救不回来了,就是救回来,没有老爷子顶着,想回郁氏哪那么容易?

  “知道了,爸。”

  方茴看向照片,照片上的郁文骞从小就有一副贵公子的样儿,长大后愈发矜贵有气质了,尤其是穿着白色的击剑服,简直帅的没变了,不仅英俊帅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贵族气,跟穿西装的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方茴心里又开始冒粉红泡泡了。

  “爸,文骞小时候话多吗?”

  “不算多,他从小就是这性子,不喜欢说话,总是默默地做事,也不喜欢争宠,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想更疼他一些,怕他吃亏啊。”

  方茴笑了想,把这几张照片拍下来,发给郁文骞。

  “看不出来,你小时候就很帅嘛。”

  郁文骞很快回:“爸给你的?”

  “是啊,能不能采访一下,从小帅到大,一直这么优秀的你,不累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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