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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可能没参与啊。因此,最好能有陈一非对产品程序拷贝、拍照等等行为的证据。只要有这些证据,那陈一非跑不了了,也会对跟深度医疗的官司有一些帮助。”

  阮思澄把茶杯端起:“您接着说。”

  郝律师继续:“再说起诉深度医疗。我刚初步研究过了,思恒共有12项专利已经获批。对方如果使用到了这些东西,就可以打侵权官司,索取赔偿。不过……我对前景不大看好,只能承诺尽力为之。用RNN看心电等等,全都属于大的方法,不好打。思恒专利比较集中的几种病……深度医疗的表现并没有很好。前CTO肯定知道专利细节,有好几项还在他的名字下呢,应该已经想出办法规避掉了。至于其他一些病,在技术上比较机械。调AI参数这些东西,耗时、费力,可也没有技术含量,被员工给记住、带走,让竞争对手弯道超车,基本只能自认倒霉,目前各家防止这类事件的主要手段就是竞业限制,不让员工接触别人,而这也是AI公司竞业官司远超从前的原因了。”

  “……”阮思澄也十分清楚,光调参数省的时间就至少有好几个月。眼前律师讲的没错,陈一非和其他大牛全都不是蠢货废柴,站在思恒的肩膀上一切都会容易很多。敌在暗我在明,对于思恒有专利的一些技术,深度医疗可以换成别的方法,对于其他的呢,也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改进的。

  她还真的不太清楚,陈一非再别思恒时,挥一挥衣袖,到底带走了多少片云彩。

  “最后说说‘不正当竞争’。”郝壮律师道,“对于深度,可以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这里,据对以往类似案件的观察,思恒医疗举证难度比较高,获得大额赔偿几率比较小。”

  “……”

  “首先,《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用列举的立法方式,在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共列举了九类行为,并不包含曲线挖角,也很难能扩大解释,之前一家地图公司被另一家一口气给挖掉了一整个团队,都没赢!”

  “……”

  “能试试的,只有第二章第九条,‘侵犯商业秘密’,也是棋行险招儿。在操作上,思恒医疗需要举证‘商业秘密客观存在’、‘对方侵权客观存在’、‘实际损失客观存在’,且三者有因果关系。然而,第一,实际损失难以证明——如何计算思恒医疗因此少赚多少钱呢?现在根本赔着钱呢!在表面上思恒医疗客户增速也没减少!第二,对方侵权难以成立。‘深度医疗’从陈一非的嘴里头获取秘密只是猜测!当然,要有陈一非对产品程序拷贝、拍照等等行为的证据,好办不少!第三,因果关系不好认定。怎么肯定被侵犯的商业秘密直接导致上述损失?也许……”

  阮思澄的眉头微皱。

  郝壮律师无奈苦笑:“我把困难摆上台面,咱们讨论解决方式。不过……很多时候,原告都是打碎牙齿和着血吞。”

  “……嗯。”

  “‘不正当竞争’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诉讼主体。陈一非是派遣员工。这里头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深度医疗招工程师,派遣公司看陈一非经历吻合、推荐过去,那被告该是派遣公司。第二种,深度医疗要工程师,自己挖来了陈一非,把合同给挂在外面,那被告该是深度医疗。如果直接起诉深度,可能会因主体错误被打回来。如果同时起诉两个,又有困难……”

  阮思澄的头都大了!这些都是啥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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