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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门声响起,孙俏赶紧将手记放回床底,然后去开门,见着来人,孙俏仰头笑着喊了一声:“哥。”
如今只有十五岁的孙俏脑袋只堪堪到眼前人的肩膀这么高,他穿着荼白的旧棉袍,眉眼温和,语带关切:“身体好些了吗?”
孙俏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一会儿,“比昨夜好多了。”
“那便好,”他似乎松了一口气,“我叫张大娘把药熬着,先下去吃饭吧。”
偌大一间客栈里,加上厨子拢共也才五个下人,好在他们家客栈素来也冷清,此时虽是晌午,却也只有零散几桌客人下来用食。
两兄妹相对坐在客栈一楼的桌前,孙孟璋手里的筷子落在盘里却迟迟没有夹菜,他看着对面吃相有些不雅的妹妹,讶异中透着几分疑惑。
孙俏很快感受到他的目光,不过她还是将手上的烧鸡腿啃完后才拿起一旁的手帕故作淡定地揩了揩嘴角的油,最后揩干净手,操起碗上的木筷伸向那盘孙孟璋因一直看她而没来得及夹的小青菜。
夹菜前她还用筷轻轻敲了敲孙孟璋那双仿佛已经黏在盘里的筷子。
空气里发出细微的声响。
孙俏将菜放在嘴里嚼啊嚼,眨了眨眼睛看着孙孟璋。
孙孟璋的筷子终于动了动,夹起的菜倒是先往孙俏的碗里送,顺带说道:“阿妹,你……”
孙俏觉着有些不妙,咀嚼的动作微微停顿了一下,这古代的姑娘吃饭应当是安静且优雅的……吧?
“你不是不吃鸡吗?”
“……”
最终,孙俏又施展出自己那套胡编乱造的本事,给了孙孟璋一个听起来还算合理的解释,总算蒙混过关。
她站在客栈二楼的栏杆往下望着孙孟璋有些忙碌的身影,她知道,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谎言总有被戳破的那天,她是孙俏,却不是那个已经溺死的孙俏。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么玄乎的事情有一天也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先不说这是什么地方,跨越了多少年,就她和原身之间的习惯差异就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再这样下去的话,自己这个冒牌货在他面前算不得好混。现在之所以还能蒙混过去,大概是因为借尸还魂这些灵异事件在正常人思想里纯属离奇荒诞,孙孟璋就算再聪明,这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但日子久了,纸也包不住火。
这具身体里残留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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