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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命人把两个牵“狗”的乞丐押回县衙审问。一番严审之后,才得知原来那两个似人似犬的东西,竟然是用拐卖来的三岁孩童做成的。

  甘家村人把拐来的孩子先用药物腐蚀其皮肤,使其尽脱,然后用狗毛粘在孩子血肉模糊的身体上,再敷上药物使创伤平复。日子久了,狗毛和人体长在一起,看起来就像一条狗一样了。

  后来甘家村人招供,用这种惨绝人寰的方法“十者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也就是说,这两个已经变成“人狗”的孩子,只是许多遭到剥皮的孩子中,侥幸活下来的两个。

  “人熊”案与之类似,区别只在于被剥皮的孩子身上粘的不是狗毛,而是一张熊皮。这样做成的“人熊”会表演杂耍,会做算术题,还会唱念童谣,为甘家乞丐赚了不少银子。最后也是被当地县衙查处了。

  当时官府对于此等大恶法律甚严,《刑律》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人狗”“人熊”案发后,县令在开堂审理时,还没宣判,站在堂下旁听的老百姓就已经控制不住愤怒,群情激昂,推开衙役冲进大堂,将甘家乞丐一顿暴打,直接海扁成了肉泥。

  县令勃然大怒,斥责百姓说,你们冲动将他们打死,等于是让他们有了善终。他们这样的人轮得着善终吗?百姓们反应过来,又无比痛恨,争相往肉泥上吐唾沫星子。

  甘家村的人牙子吃了官府的亏,安静了一段时间。无奈作恶惯了,一时也难以收手。加上后来各藩王混战、民生凋敝,金银差遣下,甘家村人越发恶向胆边生。

  每年五月初五,他们驾着小船到很远的地方拐骗孩子,大部分孩子转手买卖,赚取钱财。也有些孩子会带回甘家河,在河面上杀掉以祭邪神。举行仪式之后,他们就把孩子的肉丢进河里,将骨骸炼成丹药,并对外人称这种丹丸吃了可以治结核病,可以刀枪不入,可以打胎,在被官府抓住时还可以熬住大刑。靠着这些鬼蜮伎俩,甘家村人的日子在战火纷乱的年代里就这么过下来了。

  甘家村变成荒村,要从一个甘姓牙婆说起。

  三十多年前,这个牙婆从外地拐卖来一个长得粉雕玉琢、十分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女孩名叫芊芊,那时才四五岁,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元宵节的时候,奶妈和家里佣人带着芊芊上街看花灯,被甘婆逮着机会给拍走了。甘婆用川乌、草乌、人脑等物配成的迷药迷晕了芊芊,一路带回了甘家村。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缘分,甘婆对芊芊起了恻隐之心,没舍得把她卖掉,而是带回了家自己养着。

  甘婆那时已经五十多岁,她本来有三个儿子,被江东王征兵上了战场后,再也没回来。大媳妇、儿媳妇改嫁去了外村,三儿子还没来得及娶亲。甘婆老夫妻俩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孙子辛苦度日,后来两个孩子和老头子染上时疫,先后离去。甘婆没法,只好跟着村里的人牙子一起出去拍花子,得两个钱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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