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24(1 / 2)

加入书签

/>  俞承算不上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专家,以前更没有接触过文物返还一类的官司,但在准备证据交换之前却查过了很多文物返还的相关案例,知道“詹培恒”这三个字在领域内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收敛了自己因为跟程白抬杠而过于外显的心绪,回以了一笑。

  这一下,双方气氛才缓和下来。

  时间也正好到了。

  主持庭前会议的法官就是本次案件的承办法官叫张友峰,三十多岁,法院这边研究过后专门指定的。

  现在的证据交换阶段一般都是法官助理主持,但每个法院具体人员编制不同,安排也就不同。

  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情况也会不同。

  甄复国这个案子标的不小,算得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又加上案情千头万绪,所以不仅主审法官来主持,连合议庭都一起来了。

  张友峰在法院数十位法官中绝对算得上是专业素质过硬。

  五官端正,一脸严肃。

  才到点他就开了口,简单道:“双方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都已经相互交换,现在就请大家都仔细看看,包括合议庭这边。有异议的话及时提出,由书记员记录。今天主要就是给案件定定性,确认一下你们两边争议的焦点,再看看适用哪国法律,能不能调解。”

  法院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证据交换环节算是最重要的。一是为了排除掉失真的、无关的以及非法的证据,二是为了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给双方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开庭审理的时候不会有哪一方搞证据突袭,突然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让另一方毫无准备,以此保证公平公正。

  所以某些律政剧里一些突然找到关键性证据冲入法庭随后扭转了庭审局面的剧情,纯属扯淡。

  真要搞证据突袭,法庭未必承认;

  就算证据经过勘验没问题,对审理的确有作用,搞突袭的律师也会被处罚。

  聪明的律师,不搞证据突袭;

  老辣的律师,则会利用好证据交换环节,从对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分析对方的策略,并且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排除一些对己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公开审理基本都是故事的尾声。

  真正的较量从证据交换开始。

  甄复国这个案子,双方提交的证据资料十分庞杂,涉及到英国方面提交的画作被盗时的报案记录、这几年的追查情况,甄复国手里那幅画的鉴定报告等等,证据的来源涵盖英国、意大利、中国。

  程白坐下,先拉了一遍对方的证据目录。

  只一眼就看到了最关键的四条——

  1、一串甄复国被起诉销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败诉的记录;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