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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那几分起诉书的重点,圈了起来。
程白手指一张张划过去统共花了十来秒就翻完了,顿时一扬眉,轻嗤一声,转而将pad递给詹培恒,叹道:“我们这位当事人,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啊!”
詹培恒接过来一看,也立刻皱起了眉头,而且越往后翻,眉头皱得越紧。
每份起诉书的被告都是甄复国!
后面还有几份消协投诉,被投诉的是几家古玩店,但法人代表无一例外,也都是甄复国。
被起诉和投诉的理由,基本统一:
假冒伪劣,消费欺诈。
单单从这些资料上看,甄复国就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詹培恒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很少接触正常诉讼,对这种难搞的当事人至今都是有所耳闻还甚少亲历,这回跟程白一接案子就遇到,憋了好半晌才道:“这些东西对我们非常不利,如果英国那边也掌握了,这案子真是没办法打!”
先撇开法律适用的问题,《物权法》,甚至文物返还一类的国际诉讼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善意取得。
简单来讲——
某人买了某个东西,但东西的来源非法或者卖家本来无权出让该物,东西的原主人告上门来。此时,某人作为购买者,是否归还或者是否能得到赔偿,看的就是购买时是否“善意”。
在各个国家,善意取得制度基本一致,只是对“善意”的判断标准有宽松和严格的差别而已。
然而有一点是公认的。
那就是,如果购买人明知此物来源非法或者卖家无权出让该物,依旧购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会被判定为“恶意”。
甄复国是一个自称“人渣”的当事人,他的这些“案底”此刻也明确地向程白和詹培恒证明着他所言的真实性。
开个古玩店被人告成这样……
得是骗了多少人啊!
这样的一位被告,说话的可信度又有多少?法官能相信有这么多劣迹的一位当事人真的对雕像里的画作一无所知吗?
程白打方向盘,转了个弯,倒是对自己方才所见半点不惊讶:“先前跟我们接触的时候,甄复国就已经提过他以前卖假货给很多人了,有这些被投诉、起诉的记录,半点不稀奇。资料和证据现在不都还没搜集完吗?詹律也不用觉得太揪心,我倒觉得不是不能打。”
话到这份儿上,詹培恒只能叹为观止了。
网上多有传言说“前乘方所大par程白专为人渣打官司”,夸张是肯定有夸张的,甚至存在抹黑和诽谤的嫌疑。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他这位朋友是真的给许多人渣打过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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