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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去……你别拒绝,我反正在哪儿都能睡着,到时候你去工作,我就在休息室里睡觉。

  你到时候下班喊我就行,不影响休息,明天也能正常上课。”

  林卿愣愣的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谢谢你啊,藜麦。”

  藜麦轻松的笑着,“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能互相帮助,那还能算是朋友吗。”

  吃过晚饭两人蹬着自行车往酒吧去,小明哥又在休息室里等着,看着藜麦跟过来,指了指自己跟前的位置,“过来。”

  藜麦不去,挨着门口坐下,小明哥从位置上跳起来,往着他们方向走过来,“哎呀,你这小东西脾气还挺倔的,我不就说你爱炫耀吗。

  得了,我知道你不爱炫耀,算我说错了,你用得着跟我生这两天气呢?”

  藜麦冲他露出一个假笑,“不,我只是不愿意跟长得丑的人说话。”

  气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藜麦,“你……”

  林卿在旁边轻轻笑着,“小明哥你别生气。”

  小明哥冲他翻了个白眼,“滚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换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麦跟前,指尖夹着烟。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五官清隽耐看,略长的黑色发丝散乱的搭在额角,颇有些放荡不羁的风流味道,声音又好听。

  只是可能他这种形象不是现下流行的审美主流,喜欢他的人比不上喜欢小梅姐的多,藜麦也听过他唱歌,音域很宽,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驾驭,个人特色很明显。

  而且听说他自己也会谱曲写歌,典型的实力派选手。

  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

  这倒是真的,他当年逼着自己钻研了许久钢琴小提琴,还学过很长时间箜篌,后来知道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就对这些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让他听听看看表演还好,真让他上手弹,那可真是敬谢不敏了。

  小明哥估计是个手控,每次见到藜麦就盯着他的手不放,眼里既是羡慕又执着,“你的手受伤了,是怎么伤着的,会留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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