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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想让你做我的女人,但如果你不同意,那我也不勉强了,你想走就走吧!”
有那麽一瞬,戴小芦有种想哭的冲动,咬著牙忍了忍,别过脸去,“我不同意。”
她的健康状况决定她不能拥有完美的爱情和婚姻,但其实她也有想过,就算不结婚,在年轻的时候,谈一两段恋爱,稍微感受下那种滋味,也未尝不可,只要到时候不会无法自拔,能够及时收手,对於她来说,这种爱情她还是愿意去试一试的。
只是,就算她真的想恋爱了,对象也不可能是他!
沈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低头看看那张有些苍白的倔强小脸,不明白这麽小的身体里,怎麽会有这麽执拗的性格。在他所遇到的女人中,或者如他的秘书那样精明成熟,或者如安琪那样天真中带著妩媚,非常会抓男人的心,又或者想其他那些纠缠他的,会撒娇会扮弱,一心想要男人的怜惜。
或许就是因为戴小芦这种油盐不进的性子吧,才让他感到新鲜。只是他糊涂了,这种需要他矮下身段去哄的女人,根本不适合做他的女人,他是王,王只需要别人的臣服,而不需要去屈就谁。
就这样,两人各自回到了原来的生活。
戴小芦如愿辞了职,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快餐店做收银员,每天下午下了课她都会过去,工作到晚上9点,她再回宿舍休息。
朴彩云从广告公司辞职後,没有再跟小芦去快餐店,因为她的男朋友需要留在伦敦一个月,帮他大哥负责新公司的事情。小芦去见过彩云的男友一次,高高的,瘦瘦的,跟电视里韩国的男孩子差不多,笑容温和,个性谦逊。
跟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人。
小芦想,如果自己有机会恋爱的话,一定要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平平淡淡地在一起,平平淡淡地分手。
不久後的一天,快餐店里出现一个意外的身影,戴小芦跟身边的同事打了声招呼就迎过去,惊喜地问:“学长,你怎麽知道我在这里?”
林诺言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微笑道:“打你电话打不通,我就去了你宿舍,你舍友说你在这里打工,我就过来了。”
“哦,呵呵……”戴小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最近太忙了,都没时间联系学长你……”
“没关系,”林诺言笑笑,“你找我也不一定能找到,我这几天回国了。”
“咦?真的吗?”小芦在来到伦敦的第二天就已经开始想家了。
林诺言的笑容里,有淡淡的宠溺,“喏,给你带的。”他将带来的包往小芦眼前一推。
小芦迫不及待打开看,眼神里露出好久不见的喜悦,“奶油花生,天津麻花,桃花酥,紫薯干……还有糖葫芦!”满满一袋子的中国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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