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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的路德维希扶额低笑,“问你这个,又能有什么用。是我糊涂了。”

  “我叫维克。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女孩张嘴尝试了好多次,最后鼓足勇气,发出了一声颤微微的“维……克”。

  “蠢得可以。但还算过关。”他依旧是嘲笑,眼底却带了雀跃,“说起来,我们去的地方,你没有名字可不行。”

  他想了想,道:“我的族徽上有玫瑰,不如就叫你若赛尔吧?”

  少女点点头,张口:“罗赛尔。”

  “…… 若赛尔。”

  “罗赛尔?”

  “好吧,那就罗赛尔。”他拍拍屁股,“你该回去了,罗赛尔。明天,我还在这里等你。”

  ……

  与他相处得越久,罗赛尔越来越像一个活人。她慢慢学会了交谈,微笑里不再是空洞,而有了灵动的光彩。

  她正在改变。

  她最爱的游戏已经不是垒石子,却对路德维希脑袋上的“LED感应灯”爱不释手,经常趁他不防备伸出魔爪。而路德维希,则像一个接触不良的劣质灯泡,亮亮灭灭,开始时,他还会生气,最后只剩下无奈。

  “愚蠢的基因链,”他咬牙切齿地操起石片打了个水漂,“竟敢配给我一个傻子。”

  嘴上这么说,他的眼神却是自己也没有觉察的温柔。半生都如一张绷紧的弓,从未有过这样不设防的时刻,此处是他的困境,也是他的伊甸。

  “罗赛尔,我的机甲修好了。”他陪伴她走到森林边缘,“明天,我就在这里等你。”

  罗赛尔点点头。

  松开手的刹那,路德维希飞快地嘟哝道:“早点来。”

  “知道了,维克。”

  爱情大抵发生在不经意的时刻。一个人突然呼唤你的名字,于是全世界的坚硬盔甲,都化作了柔软的网。

  罗赛尔并没有注意这一改变,但莉莉丝能看到。路德维希的蓝眼睛深邃如浩瀚星空,这一刻的星光,只照耀在一个人身上。

  他恋爱了。

  ……

  “叩、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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