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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手牵手就像把全世界握在手中。那个时候我正逐渐爱上沈苍之,人生中第一次对一个男生,产生一种叫“爱情”的感觉。
我尝过嘴唇对嘴唇亲吻的感觉,也知道舌头伸到另一个人嘴里的滋味,甚至没有了初夜,可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爱情”。
随着我们的熟悉,我对沈苍之越来越胡作非为。有的时候我拉着他亲吻的时候,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这时我有一种对不起他的羞愧感。突然想回到那个暑假,阻止我和卫杨的闹剧产生。
又是一天傍晚,我和沈苍之在学校后山的小树林里看书。那里有一座小亭子,而那小亭子几乎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我看到伊丽莎白拒绝达西的那一段,忍不住抬头看向沈苍之,想想如果他一开始就拒绝了我的接近,我们的故事要怎么写下去。然后忍不住偷笑,这个木讷的大男孩,让我如何放得下。
沈苍之好像感受到了我灼热的目光,抬头看向我。我放下手中的书,冲他狡黠一笑,然后侧坐在他的大腿上。沈苍之也把书放在一旁,我看向他,清澈的眸,英俊的脸,他是我的少年啊。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把他的嘴揉成唐老鸭型,他眯着双眼,一脸委屈的看向我。
我双手环绕他的脖子,开始啃他的嘴……
我觉得沈苍之的脑海中已经有了关于我的印象。如果是类似于卫杨和王洛河那种人,我会说剩下的听天由命了。但是,既然对象是沈苍之,那就要——狂风暴雨来的更猛烈些。
多次观察后,我发现沈苍之的追求者多震慑于他的光环,没有人能很勇敢的做一些事。就连一些大胆的学姐也只是以问问题为由和他接近。或许男神真的只是用来远观,而不是亵玩的。
高中生活也算比较丰富多彩。我和丁琳加入了校广播站,在里面混混日子。偶尔心血来潮看看课本,赶赶作业。不过作为女生,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是——逛街。
遇到沈苍之的那天,我正好和丁琳结束了广播站的KTV聚餐,一起去逛街。广播站自然是一群麦霸,我在一旁负责吃。丁琳和吴少——不要问我怎么哪都有他——在沙发两头跑来跑去抢麦克风。
我看到沈苍之的时候,他正和几个男生玩滑板。我的目光捕捉到了他豚跃的瞬间,眼前一亮,计上心头。幸运就在不经意间降临。
只能说天助我也,如果沈苍之那天玩的不是滑板,而是轮滑,我只能陪着丁琳一块说“哎呀沈苍之好帅!”,但是,说到滑板……说到滑板,不得不说到王洛河。占据了我懵懂的整个初中时期的王洛河。我滑滑板是王洛河手把手教出来的,这么说来我还得叫他一句师父。至今我印象都很深刻,用历历在目来形容也不为过。
那天已经秋凉了。我的继母——以后就用“那个女人”来代替吧,发现我的衣服口袋里有一包烟,然后就马上报告给了我父亲。一场大吵,我连外套都没披上,夺门而出。
王洛河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双手抱膝,坐在广场的阶梯上小憩。他在我旁边坐了下来,用胳膊碰了碰我,然后说:“小妹妹寂寞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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