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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醒来,你和阳光都在,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注定深深印在卫杨心里。

那天的我永远在他心里,可是现实中的我却要离开他。

就在那天我离开了家,去省会城市求学。凭我优异的中考成绩和面试表现,顺利进了我报考的一中。终于离开了属于父亲他们仨的家,那不是我的家,我只是个过客。

我需要的只是每个月都会打到我卡上的钱,请原谅我的现实。我甚至不想花父亲的钱,但现实很骨感。我才不会那么蠢,我翅膀还不够硬,还需要等,等我起飞。

我本以为我的高中会安分守己的度过,没有王洛河带我接触那些个夜里的放纵,我的灵魂总该安静了吧。但这个世界上或许真有磁场气场相吸这回事,我再次开始招惹一些现在不想多接触的东西。

我要说的是我们一中的神话,沈苍之。在一中读书,要么是家里特别有钱,特别有势,要么是成绩特别好,要么是特长特别强。把这几个综合起来,就是沈苍之了。

传说他在读初中的时候就锋芒尽露,引得高中学姐N回顾。不仅因为他的家世长相成绩,还因为他的各种才能,钢琴、足球无一不通。

我没有嗤之以鼻,但也没有发花痴。这种人我见的多了去了,以前和王洛河一起玩的公子哥们哪个家里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沈苍之顶多让我有一种收入后宫的冲动,不做其他之想。

但我的新室友丁琳可不这么想,她不停YY着沈苍之。当时耽美这个词还没那么普遍,腐女的阵营也没那么强大,但是我亲爱的室友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沿,热衷于两个男人之间超越了友谊碰撞过肉体的革命感情。

于是,沈苍之的名字越来越多的被我的耳朵接收到。

我第一次接触到他,是在我们高一和高二的足球赛上。

这是一中的传统,每一届高一的学弟们刚进来都要被高二的学长们在足球场上虐一虐。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当沈苍之高一时,愣是代表广大高一学弟狠狠虐了高二一把。从此一战成名。

那天我接到了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电话,对方并没有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们就那样静静的,隔着印度洋、隔着中间广袤的陆地,像是已经隔了几个世纪。大概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我开始失魂落魄。我说过我一向是冷静到可怕的,就算是为情所伤去买醉,也会顾及到自己的身体量力而行。

但那天,或许是命中注定,注定了我的大脑在那天微微罢工,注定了让我不小心走进了男厕所,不小心看到了——正在解裤子拉链的……沈苍之。

但我真后悔啊,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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