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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的确没有说错。巨贾、行市的存在,就是于朝廷争利的。只是有些东西,放在民间,未必没有好处。

  这些思量,旁人无从知晓。而天子和朝廷,此刻也确实无心一款小小的灯油。在筹备了数月之后,三司条例司终于成立,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主持。而条例司下发的第一条政令,便是“农田水利法”。

  此法旨在兴修水利,开辟荒田。凡知土地、种植之法,精通水利、农机之人,都能被破格提用。各州县官长须得丈量荒地,进行复垦,所有淤塞的河道,坏费的水利设置,也要加以统计,并且核算辖下能够兴修水利的所在。临近大江大河的州县,要加固堤坝,疏通河道,立定期限督促完成。这些农田水利的兴修,也将作为官吏的考核标准。只要水利设施修得好,田亩增产,就可升官受赏,反之,阻扰推诿者,一律罚钱降职。

  除此之外,因为农田水利都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若是用度不足,可以向常平仓、广惠仓借贷,息钱只收两成。若是捐助兴修水利,官府还会给予奖赏。

  这一条条,一样样,可都是前所未见的新政,连《京报》都不惜版面,累篇刊载。这是新皇登基后,设置的第一条新法,而且动作如此之大,牵连如此广。一经发布,朝野皆惊!

第132章

  “这农田水利法, 着实出人意料。”程颢坐在书桌前, 眉头略略皱紧。不论是制置三司条例司, 还是这新法,都在朝堂引起了轩然大波。就算是仁宗年间的庆历新法,也只是在政事上修修补补, 从未似这般变了根本。

  只是鼓励农桑还罢了,兴修水利,可是大事, 不知要动用多少百姓, 靡费多少钱粮。偏偏这农田水利法,还要举国为之, 以此考核官吏。若是下面为求考绩,胡乱施为, 岂不误国?

  程颢考虑的,还是农田水利法本身, 程颐已经道:“常平仓、广惠仓皆是义仓,只为赈济灾民,平抑粮价。怎能以此借贷, 挪作他用?还要收息两分, 国债也不过五厘的利,借给百姓倒要翻上数倍,岂非残民?阿兄,咱们要在报上议一议此事啊!”

  他说的义愤填膺,程颢却没有表示赞同, 沉吟许久,方才缓缓道:“农事为国本,这新法打着兴农利农的旗号,不好冒然驳斥。”

  若是国债也就罢了,满朝皆是非议,他们登高一呼,自然能得追捧。但是这农田水利法,不论细节如何,本意还是为了增加田亩、提高粮产,是为国为民谋利的。一味驳斥,且不说会得多少认同,怕是天子都会疑心他们是沽名卖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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