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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看吗?”
孙雅越来越觉得有意思了:“当然。”
单手扬了扬手中的高脚杯,里面盛着金黄香槟,孙雅道:“为了配上美人你这身精心装扮,所以我也换了一身过来,以表尊重~”
孙雅周身都换过了,初见的颓废睡袍和木屐已经消失不见。
换上的,是一身黑色精致的时尚小西服,中长发被整体束在脑后,那张气质别致的脸瞬间雌雄莫辨。
直到现在,白冉终于才有见鬼才设计师dolores的感觉。
越是有才的人,性格上越是有些怪异的地方,而业界对孙雅的评价,是喜怒形于色,简而言之一个字,直。
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从不遮掩。
直白的人,最好打交道,也最难讨好。
尤其是一个直白的人精,刻意的讨好,太容易被看出来。
除非,真的让对方很喜欢,喜欢到已经不在意其用意。
白冉放下手又站直,轻点头,不卑不亢道:“那是我的荣幸。”
孙雅哈哈大笑起来,用手指轻点白冉,笑眼中满是赞赏,她再喝了口香槟,遗憾:“早知道今天你要来,我应该在画展后开个聚会的,可惜了!”
孙雅余光看到墙上的那幅画,问白冉:“既然你也喜欢linn,你觉得这幅画如何?”
“不带偶像光环的话,你觉得画的如何?”
白冉转身再看,挂的是油画,画的是一副鹰,这个角落其实有些偏,她刚开始只是被画吸引,看久了,才看到画角落的签名。
白冉想了想:“很一般,如果没猜错,随手乱画的。”
孙雅瞪眼,虽然白冉一个字没猜错,但不带偶像光环的理解,不是踩踏吧?
“你刚才不是还说挺好看的吗?”孙雅困惑。
“刚才是从个人角度来说,我以为学姐是要我从艺术欣赏来说。”
孙雅称奇:“那你说。”
白冉从容:“艺术手法上来说的话,就太随意了,随性,线条大胆。有些细节本可以更好的,但是他并没有进行修缮,整个画布上的颜料,从侧面看很薄,油画都是可以多次修改的,很多地方并没有改笔的颜料叠加,说明他只画了一次就算,并不是要画出个什么来,综上所述,这就是一副随手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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