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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你是新律师, 又是第一次接凶杀案, 想上法庭出风头这一点我理解, 我都是从新人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哪怕张律师的语气还带着前辈关照后辈的体贴, 周亦霏也被对方的话给噎到了,她淡淡地回了句“还要准备资料”就挂了电话。
她心里憋了一股气要把这个案子好好打下去,一发狠索性拿着手机,从陈佩诗流产当天中午用餐的店开始计步,把她银行卡签单上显示有付款的店铺挨个走了一遍。
途中还幸运地在一家卖孕妇用品的店铺里发现了洛伟基车上所挂的饰物一样的东西。问过店员后得知,这些东西是老板的一个朋友以前开店卖的, 后来老板的朋友移民, 没卖掉的东西全都送给了老板。老板为了让自家生意好一点, 就把这些免费得来的东西当做搭头送给在店里消费的人。
周亦霏如获至宝,急忙拿出了陈佩诗和她家车的照片让店员辨认。
“没错了, 这个女人一个多月前下午在我们店里买了一条孕妇裙, 车上这两条挂饰就是我送给她的。我们开孕妇用品店,来光顾的差不多都是大肚婆, 多数都有人陪,不过这个女人是一个人来的。我见她大着肚子自己来逛街没有人陪, 很同情她,本来应该只送一条的,我就自己做主送多一条给她。”
“多谢你!”
陈佩诗当天得到了挂饰, 不能排除她车上原来有一样挂饰的可能。
周亦霏想了想,还需要其他人证明那辆车上原本并没有什么挂饰,是陈佩诗当天把购物所得赠品挂在了车上遮挡住了她自己的视线。她自是继续追寻线索。
到9月12号开庭当天,周亦霏已经胸有成竹了。
简单介绍了一下案情之后,开始盘问证人环节。
第一名证人就是陈志远,他是辩方的证人,由张律师先行盘问。
“陈志远,被告是你什么人?”
“他是我姐夫。”
“根据被告给警方的口供,7月11号晚上十点钟,你跟被告的太太也就是你姐姐一起乘车回家,路上差点跟本案死者撞车,是不是?”
“是。”
“请你详细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形。”
陈志远陷入了回忆:“那天晚上大概9点钟左右,我跟家姐在尖沙咀吃完晚饭,家姐买了一条皮带给我,之后家姐就开车准备送我回家。差不多十点钟的时候经过一处小路,小路里面突然冲出一辆红色的车,家姐急忙踩了刹车。我即刻下车检查,两辆车差一点就会撞到了。”
“我就质问红色车上下来的女司机会不会开车,小路出大路要减速让行的。谁知那位女司机反过来指责我家姐的车上挂了太多东西挡住视线,说是家姐的责任。我本来还想再跟她理论的,不过家姐说没有撞到,车都没事,不如算了。家姐先把我送回家,她又自己开车回家了。谁知半夜家姐肚子痛,姐夫把她送到医院,但是已经太迟了……”
“那个女司机,就是本案的死者邱游丽缇!是她害死我家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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