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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梦半夜吓醒,去看心理医生说是受惊过度,需要慢慢治疗。”

  “法官大人,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刘律师大约是因为被法官警告过,所以有所收敛,问的问题还算比较正经:“你的子女以前有没有做噩梦的时候?”

  “小时候有过。”

  “当时有没有看心理医生?”

  “没有,小孩子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嘛,我们做父母的哄一哄就好了。”

  “如果我说你的子女这几天做噩梦的原因极有可能同与讼人无关,你同不同意?”

  “我不同意,他们两个很早以前都不再发噩梦了。只有那天被梁国邦拿着把刀吓过之后这几天才再发噩梦。而且心理医生说了,梁国邦拿着刀架在我脖子上的场面,给两个孩子造成的心理冲击比较大。他们两个做噩梦,的确是因为今次受惊过度。”

  刘律师并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发问:“你患心脏病有多久了?”

  “有差不多十二年了,生完第二个孩子之后就发现了心脏病。”

  “这十二年来,你是不是一直都需要服药?”

  “是。”

  “尽管坚持服药,但是医生的检查表明你的心脏病仍然有加重的趋势,是不是?”

  “是。”

  “如果我说就算与讼人没有持刀恐吓你,你的心脏病一样会慢慢加重,你同不同意?”

  包租婆想了想点了点头:“我同意,这几年来我的心脏病本来就一直在加重。”

  “上个月你同与讼人签订租约的时候,是不是亲口答应过今年之内不会加租?”

  “是。”

  “那么你三天前忽然提起加租的事对与讼人是不是一个刺激?”

  “反对!原讼人不是心理医生,不清楚与讼人会因为什么样的事情而情绪激动。”

  “反对有效,证人不必回答这个问题。”

  周亦霏坐下之后皱起了眉头,这个刘律师提的问题听起来跟案子的关系离得有点远,好像是在打持刀伤人案,可目前打的应该是业主跟租客的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官司,他这是弄混了吗?

  刘律师没有再提问。

  接着上来的证人是梁国邦自己了,由辩护律师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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