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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少女的代言人光明居士有过争执,还有记者当场询问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你很清楚地对记者表示,不会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但是现在郭先生的确是死于非命,是不是可以证明天眼少女的说法是真的?而你的判断是错的?”

  “不是!如果不是郭太叫我动手杀人,郭先生还会活的好好的!”金大任立刻激动地答道。

  “反对!”检控官站了起来,“我反对辩方律师在法庭上采用‘天眼少女提前算命’这种封建糟粕来引导证人做供。”

  “反对有效。”法官下了断言。

  陈锦蓉轻松地一笑:“天眼少女断定郭富华会死于非命,这件事是封建迷信,换句话讲是骗人的,你同不同意检控官的讲法?”

  “同意。”金大任急不可耐地回答道。

  “那金先生为郭先生所谓的改风水都是骗人的喽?”

  金大任愣了一会,才勉强地答道:“不是……我……我是有真本事的……”

  “既然你有真本事,为什么这次没有帮郭先生改风水转运,好让他避过死劫?”

  金大任支支吾吾地答不出来,陈锦蓉却强势追击:“因为你根本就不会乜风水乜转运,你只不过是利用郭先生极度痴迷风水的性格,打着看风水的幌子从郭先生那里骗钱,是不是?!”

  “不是……不是……我不是……”金大任从证人席上站了起来,双手挥舞,声嘶力竭地否认着。

  “反对!”检控官再次站了起来,“我反对辩方律师再三利用封建迷信的言语刺激证人,迟迟不肯询问与本案有关的问题。”

  陈锦蓉即刻反驳道:“法官大人,金大任先生是否经常以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取利益直接关系到他在本案中的证词是否可信,绝对不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法官看了陈锦蓉一眼:“反对无效,辩方律师可以继续盘问证人。”

  陈锦蓉却伸手向周亦霏拿了一份文件:“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这里有一份来自银行的证明文件,是关于郭先生的宏昊天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与金先生的私人账户之间的金钱来往的。这份文件很清楚地写明了,公司账户每个月1号以工资的名义向金先生的户头固定转账两万港币。”

  “除此之外,公司帐户还曾经在2009年10月17日、2010年3月9日、2010年9月3日以及2011年5月29日这四个日期,以顾问费的名义分别向金先生的账户转账五十万、七十万、一百二十万以及二百万港币。宏昊天的一名财务人员自愿作证,证明这四次转账都发生在郭先生开发的楼盘大卖之后。”

  “还有,金先生名下有一间位于荃湾大河道XX号、实用面积1153尺、市值两千万港币的大屋。根据房屋署所提供的资料,这间屋是2010年由宏昊天推出的楼盘其中的一座,于2010年9月5号由公司名转为金先生个人持有。”

  “另外,我这里还有宏昊天公司开发部、建设部、售楼部的各位经理联名签署的文件,证明宏昊天公司的楼盘开发以及售卖都是公司员工努力的结果,与金大任完全无关。据一名已经离职的助理透露,他曾经受这几个经理之托私下将他们合议的结果透露给金大任,再由金大任敦促郭先生早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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