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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最起码的健康都不能保证,居然还是个老烟鬼。
陈母是理解不了这种神秘性感,只考虑下一代。她承认,自己没年轻时那么开明包容了。
“您有空吗?陪我去看看大提琴,这两天我有空。”陈清焰不答反问,他合上医刊,上app,看自己卡上的财产数额。
陈清焰中学时爱敲架子鼓,一个大院,都被他的重金属风聒噪死,但这格外能引起陈母的共情,因为,她年轻时也是潮人,烫大波浪,穿喇叭裤,喜欢硬摇滚,最爱“枪炮与玫瑰”组合,结婚后,大小姐成将军家儿媳,自然要收敛,摇身一变,贤妻良母。
但骨子里,有一种old fashion。
“怎么,想学大提琴啊?”陈母精神一振,“对了,你上大学那会喜欢过one republic是不是?那里头的大提琴手挺帅一小伙,我记得。”
陈母能讲一口流利英语,说乐队名字时特意美式发音。
简嘉在胡桃里那段前奏,又回响起来,她纤长的小腿一伸,就伸他眼睛里去了……陈清焰却不愿跟母亲怀旧:“您有什么建议吗?”
“这个啊,关键要适合手型。”陈母有兴趣,抓起儿子那只好手啧啧称叹,但又立刻生气医闹的破事。
“我主要考虑品质。”陈清焰被她捏揉的不适,打断她。
“行啊,私人定制,意大利德国的一把琴几百万但我看不适合你,傻儿子,你初学,一万块够你的了。”陈母调侃他。
简嘉会拉大提琴,但就算住进新家也从没见过所谓大提琴,应该是卖掉了,陈清焰决定去和欧洲制琴场有合作的琴行看看。
他一点不在意医闹的事,除了给医院添麻烦,这让他自责。
陈家会查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当然,103一小时内就可以从总后调来大部队,真枪实弹的那种,这么嚣张的态度简直是典型的找死。
夜深时,陈清焰再一次把那些信件摆开,和简嘉的日记本做对比,每看一次,他就觉得灵魂漂浮一次。
不是像的问题,是一样。
他不相信同样练习一个字体的两个人,书写习惯、细节会一模一样。
但又没办法展开想象,还是时间的问题,时间阻止展开想象,那个时候,程程太小了,小到根本没办法写出这样的文字,关键,他不认识她,一点都不认识。
文字依然诡谲,幽幽散发着苦香。
如果说,以前是苦恼于信件里那些晦涩的比喻,如今,陈清焰更苦恼于为什么这些信,更像是出自于小程程之手?
他抽完一支烟,打简嘉的电话。
简嘉在吹头发,没听见,周琼跑进来把扔在客厅的手机给她:
“新铃声也不咋样!”
她接了,因为简嘉觉得他的手,至少有一部分原因在她,如果她没有乱跑乱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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