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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半年,阿Sam记忆已不比当初清晰,但他狗仔多年触觉极为灵敏,见微知著,只听到詹台和方岚问出的问题便联想到问题所在,挑起眉毛看着他们说:“阿Mark身材高大,放得下他整具尸体的搬家,别说那三日,就是两人交往的半年里我都没有见过。”
詹台笑得云淡风轻:“放得下全尸的你没有见过,那放得下零碎尸块呢?你见过没?”
阿Sam听到此刻,脸上骤然变色,终于慢慢坐直身子,正眼看着詹台和方岚。
他脸上神情变幻没有避讳他们,半晌也没有说话。
方岚看到阿Sam的表情,心里倒渐渐有些摸不准。他们直截了当来找狗仔,多少也存了些试探的心思,可是直到此时,阿Sam表现得又确实像是完全不知情。
甚至在她和詹台以言语试探的此时,还满身戒备地在桌下拿出手机捏在手里,像是摸不准是否立时报警。
方岚有些啼笑皆非:“……我和詹先生的通行证签注,都是今年第一次使用。凶手确与我们无关,您就是报警也只是浪费时间。”她笑着提醒他。
阿Sam一语不发看着她,掂量了片刻,才终于开口:“能放得下尸块的……那就多了。”
清晨九点多,就有代购推着大号的旅行箱从公寓内离开,中午到晚上,又曾有几波出差的商旅客或度假出门的一家人,推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从公寓中离开。
詹台伸手敲着桌面,神色凝重:“出差和度假的商旅客,都在公寓前面搭乘了计程车。可以直接排除。如果真的是抛尸,不太可能选择计程车这种太容易留下痕迹的交通方式。”
“代购出门虽然带着32寸的行李箱,但是他一个人能够同时推三个箱子,从公寓出门之后像是朝地铁的方向走去,显而易见箱子全部都是空箱子,是为了买好东西方便人肉运输到深圳去的。”方岚沉吟,“如果箱子里面放了尸块,会很沉的,他肯定拿不了三个。更何况还要拎着有尸块的箱子去地铁站。逆天的心理素质也难做得到啊。”
方岚低头看着阿Sam回忆出的几位有嫌疑的住户,抿紧了嘴唇,挨个将人选一一划掉。
詹台烦躁地扔开了笔:“不是,这几个都不是。”
“分尸需要时间,何况那样大一具尸体,所以当天晚上并不可能,肯定要拖到第二天白天。”他目光灼灼,盯着狗仔阿Sam,“无论心理素质多牛逼,拖着带尸块的箱子都希望避人耳目,所以,要么就是当天清晨五点到六点之间这段时间,要么就会再隔一个整天。”
“运送尸块避人耳目,搭乘公共交通的概率不高,搭的士也是下下之选。不打眼的私家车,甚至是运货的小面包车,全香港都经常能见到的那种,直接停到公寓的门口可以让他们上车便走,这种才是最好的选择。”詹台说,语气有些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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