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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他已经二十一岁,刚刚过完人生中的第三个“七年”。

他的身边开始有各色各样的姑娘出现,或温婉端庄,或灵动飞扬,她们热爱生活,努力向前、向上,是所有人眼里的“好女孩”,会在周末时化着漂亮的妆穿着精致的衣衫在街头笑闹,也能在每一个寻常的日子里将生活的一切打点得细致妥帖,她们知分寸、懂进退,她们在各自的领域闪闪发光。

她们都喜欢他。

在拒绝了第三个女孩的交往请求后,轰焦冻重新翻出了高中时代用的那个旧手机——自那天后,他便不再用的那部手机。他该谢天谢地,这么漫长的岁月过去,它的零件还未有太大损坏。

然后他点开了那只存了一张图片的相册。

那个时候是傍晚,昏黄幽暗的光线从一侧的窗玻璃打进来,能隐约照清空气中的细小尘埃,他的手指颤抖,呼吸也急促——有多久了呢?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再也没见过她的模样呢?

青年本以为自己会对照片中的人感到陌生——要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去刻意遗忘一个人,再度忆起时,总是会感觉微妙的。

可是没有。

他看着照片上因惊讶而微微睁大眼睛的少女,只觉眼眶发热发烫,他定定地注视着她的面容,一动不动,生怕下一刻便会有某种咸涩灼人的液体自眼眶滑落。

轰焦冻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他看着这张照片,他们唯一的一章合照——那甚至不能被称为“照片”——他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原来有种感情,早已融进血液、刻入骨髓,伴随着每一次呼吸与心跳。

他将那张照片传到了现在的手机里,再度设置成了桌面。再后来,每当有女孩借机与他拉近距离时,轰便会有意无意地,让她看到自己的手机。

“是高中时认识的。”

“我们没有在一起。”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在等她回来。”

“……因为我很喜欢她。”

因为他在等她回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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