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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珍我离婚了。”

  然后林珍珍冲他道:“先进来再说。”

  他便看到秦百伦跟着她进了饭店。

  手上握着他给她送过来的手机,路过一家玩具店的时候他还买了一只毛绒熊,她好像很喜欢这种东西,上学的时候同学送她这种礼物她都很开心。

  他就这么呆呆望着他们一起进去,身体仿若石化了一般。

  苍狗叫了他几声他总算是回过神来,他重新上了车,有些疲惫的,将整个人都靠在座椅上。

  “回医院。”

  “不是要还手机吗?”

  “别他妈废话。”

  苍狗闭了嘴,不敢再开口了。

  夜深了,吴起躺在床上,许久都没有睡意。他一手枕在脑后,目不转睛的看着昏暗中的天花板。

  上学的时候有个人问过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林珍珍,明明桀骜不驯的他却甘愿为她做牛做马。

  其实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喜欢她,他喜欢自由,喜欢不拘一格,喜欢到处浪,可是她就是那种中规中矩的女孩,所有人口中的乖乖女,简直无趣到了极点,除了脸蛋长得漂亮点以外真的没有能吸引他的地方。

  可偏偏就是这种中规中矩一板一眼的性格就他妈的让他着迷,眼睛就他妈的喜欢追在她身上。

  在他意识到他对她那种异样的好感是喜欢之后她已经和秦百伦在一起了,他身边的小弟起哄让他去将她强行抢过来,可是他没同意。

  一向桀骜不驯的他却用了一种很窝囊的方式来表达他的喜欢。

  默默的保护她。

  知道她家附近有几个地痞流氓在那里逗留他便悄悄跟着她回家,知道有人偷拍了她的裙底他就帮她教训他,知道有女生背地里欺负她,他就帮她欺负回去。

  可是她对他的好意似乎并不领情,她好像从一开始就对他有偏见,他所有行为在她看来都是怪异的,甚至她还将他当成了尾随人的变态。

  那天,她发现了他跟着他,对她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说他小小年纪不务正业满脑子的黄色废料,说他如果还不知错就改以后一定会坐大牢。

  好心被她当做是驴肝肺,他简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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