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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粉丝团长来。
“我当年是怎么从伦敦来到纽约的?”
“教官十二岁时候通过层层遴选,获得了全奖就读纽约海因特女校的荣誉。”宁馨答得眼都不眨。
“那我一个在伦敦贫民窟里混的野丫头,又是怎么入了海因特遴选官的法眼的?”
宁馨迷茫地看着伊斯特。——在宁馨看来,伊斯特本就是天下最优秀的人,被选中自然理所应当,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看着小姑娘纯洁的目光,伊斯特不由耸肩,
“伦敦的教育状况远不如纽约,更何况是贫民区。和我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绝大多数都大字不识一箩筐,最后不是吃救济就是混黑道。而我没和他们落得一样下场,靠的就是这个。”伊斯特爱怜地摸摸大麻草,羽毛般的嫩绿叶子在她手中轻颤。
宁馨碧蓝的眼睛仍然瞪得大大的,目光却由茫然转变成惊诧困惑。
回忆起往事,伊斯特唇边带点扭曲的笑意,
“孤儿院嬷嬷们住的院子,天井有一块空地。嬷嬷们要忙着抹骨牌,所以用每日一块水果糖的报酬,招小朋友来替她们种花草。我揽下了这个活计,小朋友们都说我傻。可他们不知道,我在天井里种的这种美丽的‘西番莲’,可比他们偷钱包更有经济效益。”
“……那,那时候您才多大?”宁馨弱弱地问。
“已经七八岁了吧?谁记得住。”伊斯特无谓地挥手。
“……然,然后呢?您把它们……卖,卖出去?”虽然觉得惊悚至极,听故事听习惯了的问号小姐,仍然下意识地要问“然后”。
伊斯特伸手拍了她的脑瓜一下,“你这丫头还真是单蠢。你要是长在东区,能活到十岁都是神迹。”——对于这点,宁馨倒是没有异议。
伸出两根手指,比成剪刀的样子,伊斯特循循善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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