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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周总毫无寻常公司高管应有的高高在上,而是诚意满满地问:

  “您愿意接受我们的赠与和合作吗?”

  ☆、第93章 日光倾城

  这么好的合作条件, 这么好的房子, 不答应的是傻子。

  仇复当然不是傻子, 所以他心动了。

  因为是“赠与合同”, 赠与是有条件的,仇复特意请了个律师咨询有关的风险, 又上网查了不少关于“元朗”的资料, 甚至还去请教了房地产资深业界人士张总, 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都得出“元朗”比较靠谱的信息。

  尤其“元朗”精心打造的都是高端改善型住宅,主要竞争对手是传统意义上的高端小区和别墅项目而非刚需楼盘, 价格上产生的阻力对于选择高端改善住宅的人群不是太大问题, 他只要关心的只是“品质”而已。

  所以仇复思考再三后, 选择了接受合作。

  “元朗”上下都十分重视这次合作,非但派了高管周总来签订这次的赠与合同, 也详细地了解了仇复现在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决定依然用“口碑营销”的方式来做宣传。

  为了保证广告效果,这份“赠与协议”是保密的, 连仇复的父母和女朋友也不能告知,“元朗”内部包括接待仇复的置业顾问都只知道公司给了仇复一个折扣, 对外一律宣传房子是仇复买的。

  房子也不是马上赠与,而是根据协议在五个月后进行过户, 也就是说, 在这五个月里, 仇复必须配合“元朗”的宣传工作。

  由于网络营销不是“元朗”擅长的方向, 仇复向周总推荐了苹果视频的记者老方,由苹果视频做营销推手,共同参与这次营销。

  于是某一天,苹果视频突然发了一条微博。

  【a市某售楼部惊现仇复携女友买房!】

  视频和图都是偷拍的仇复在售楼部的照片,虽然是偷拍,但角度极为刁钻的“恰巧”把‘元朗国际’几个字拍了进去,而仇复则是在前台好似低头签着什么,看起来极似合同。

  仇复在网上“看房”看了整整十个月,几乎跑遍了他们当地大部分的小区,友发现他出没在哪个售楼部里,但没有一次是像这样带着女朋友在签字的,于是照片一出,一大堆仇复粉就起仇复,询问事情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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