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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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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就算闻到萧笙做的兔肉, 忍不住吞口水, 但其实真没几个人能真抵抗这诱惑力——除非是个没嗅觉的。况且他还听到身边的人做了同样的事,虽然没他的响, 不过也不算丢了最后一丝包袱。

  然而可怜的金大少,想努力维持这最后一丢丢的形象,仍然还是被破了个干净——他竟然被瞪了一眼就像个弱逼一样瑟瑟发抖!抖得还停不下来!

  他不要面子的嘛!以后回去还怎么见人!

  而最令人窒息的是,他竟然还要闻着这么诱人的香气, 眼睁睁看着萧笙全喂进黑龙嘴巴里,自己却只能一边抖一边继续吃水果。

  呵呵,什么?荤菜?他都已经给兔子取了名字了,能让吉吉儿那女人学萧笙一样残忍地杀了吗?最重要的, 他们还没有调味料!

  全队除了萧笙谁还带调味料了吗?当然没有!现在敢去要问萧笙要点吗?当然不敢!

  所以还能说什么, 认命吧。是你自个吃饱了没事干非要跟来见证人家的爱情真不真实的。

  金莱吃饱了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放空自我与放飞自我同步进行。

  金莱第一次见萧笙的时候, 其实是并不讨厌他的。小时候的萧笙精致得像个瓷娃娃,笑起来特别好看, 男孩女孩都喜欢他。而金莱因为一头红得过分的红发有点不受其他小朋友喜欢,又加上家里宠溺,所以才养成个谁看不顺眼我,我更看不顺眼谁的性格。

  萧笙小时候的性格就软绵绵的,爱笑,并不容易哭。金莱见他不怕自己,还挺高兴地和他玩了一周。

  然后有一天,他姨娘来家里做客了,就是雷格的母亲,和他母亲对话时提到了萧笙。小孩子嘛,听到了大人谈及自己认识的人,就难免感兴趣了些,缠着姨娘问东问西。

  第二周再见萧笙,金莱仗着比萧笙高一丢丢,开始欺负他了。

  阳光透过层层密叶洒在金莱身上,他伸手用手背懒洋洋地遮住眼睛,唇边露出一抹嗤笑。那是他习惯性的嘲讽笑容,没人觉得奇怪。

  傻了吧唧的,被利用了这么多年。

  有些时候,对什么人什么事坚信不疑,即便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也会下意识觉得是自己记错了看错了。然而等到某天终于和事实产生矛盾生出一丁点怀疑后,再去看,便处处是漏洞,处处是谎言。

  金莱之所以是他表哥的脑残粉,除了自己表哥是真的非常优秀外,还有个原因,雷格曾救过他一命。自那以后,他喜表哥所喜,厌表哥所恶,谁只要说他表哥一句不是,他就十句怼回去。

  现在想想,他都不确定当初雷格救他是真有那么恰巧还是——人为的恰巧,毕竟别的不说,他爹非常富有。

  就在金莱怀疑人生时,那边节目直播间又被狗粮夫夫秀了一脸。

  “嗷呜!单身狗发出了悲哀的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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