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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人,因为求而不得,早已成为记忆力最完美的一部分,他是她的青春、心跳和白月光。
她这几年保养的不错,完全看不出来是三十四岁的年纪,比以前更会打扮更有品位,也多了份优雅的成熟。
她迫切想见到他,或许他一如往昔般清隽,也或许他已被岁月磨去了神采。
其实她更期待看到后者,因为曾求而不得,她希望自己过得比他好。这样,再见面的时候,他不再会是她的执着,然而她也终于能把他忘掉,然后安安心心的和李桐结婚生子。
可是,这么多年了,他居然一点都没有变老变胖。
依旧那么清濯优雅,温文精致,时光沉淀了他的气质。如同一杯美酒,越存放越香醇,仿若此刻才是他最好的时光。
抬眸浅笑时,简直能把人的魂给勾走。
妮拉不想承认,可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确确实实心如鹿撞。看到他温柔而专注的看着那个女孩,甚至还喂她吃东西,她竟感受到了多年不曾有过的酸涩和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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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成无奈摇了摇头,虽然他是东道主,可调节气氛这种事他也不太想做。
倒是桌上的其他几个同校生,见李桐对妮拉这么体贴,调侃问到底什么时候能喝到他们喜酒。
话题一岔开,气氛又活了,在座的人都是三十大几,有几个早已结婚有了孩子,当然也有像方旭成这样年年恋爱又年年单身的。
众人又说他们这一代当年都是只顾着读书,眼界又高,错过了多少漂亮女孩,还是年轻的一代好,十几二十岁就各种恋爱谈的风生水起,一点都不辜负他们的青春。
方旭成笑了会,便提起了自己家里的人,说他也有个小表弟,二十多岁,人看着还是个孩子呢,才刚刚工作一年,就谈了个小女朋友,前几天还和家里人说到了他的结婚计划,大概是准备等人一毕业就娶走。
这着急的,简直了!
“表弟?是你外公那边最小的那个?”方家在s城有头有脸,他们这些校友虽然有些不是本地人,但因为和方旭成熟,他家的事多少也知道一些,“就是你那个小舅舅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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