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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了某个门口。

开门的是一位坐在轮椅上的中年男人。妮娜一下就扑了上去,男人抱住妮娜呵呵笑道,“你又把她带回来了?”

老奶奶腼腆道:“确实又差点走错……”

孟驰跟着进屋,对男人打招呼:“叔叔好。”

“你是……”男人询问地看向老奶奶。

她不置可否道:“我不认识他。”

男人毫不意外,转头看向孟驰。

“我是这条狗主人的朋友,它的主人遇到了点麻烦,管不了它了,我来接手。刚才我把它送到路边,看到奶奶去给它送毯子。然后它就来了,我也就跟来了。”

男人温柔地打量了下正在忙碌的老奶奶,似笑非笑道:“她是我媳妇。”

孟驰一惊,仔细端详了一下“老奶奶”,发现她真的并不老,也就是四十多岁的样子。只是不修外表,显得憔悴。

“它的脖子上戴着的是我儿子的葫芦。”男人希冀的眼神望着孟驰,他知道孟驰明白他想了解什么。

但是孟驰绝不可能告诉他真相,于是就把刚才跟叶非凡妈妈说的那一番话,加工了一番,又说了一遍。

男人看着孟驰久久不语。看得孟驰有些心虚。

但男人终究什么也没问,介绍起他自己来。

他很早以前就出来打工了。后来因为从车轮下救一位小幼儿,失去了自己的腿。他打工几年,本就没挣到什么钱,如今还成了残疾,回到家也是个拖累,不禁心灰意冷。

虽然获救孩子的父母给了他很大一笔钱,但他仍然不愿回到远方的家。于是,他们就把这处房子给他住,又帮他在出版社找了一份校对的工作。

五年前的一天,当他从出版社回来,看到了一个拾荒女人,酷似他在家乡的媳妇,就试着叫了一声小名。没想到,她真的回过头来!真的就是她!

于是两人在这里开始了生活。

在男人说这番话的时候,孟驰一直盯着书桌上的一张合影。那是一张全家福:年轻时的男人一手抱着一个小男孩,一手搂着年轻时的女人,嘴咧得很大,整齐的大白牙晃得人眼晕。

男人看到孟驰的神情,解释道:“那是我们的儿子,他叫叶非凡。她说儿子丢了,我知道他没丢。丢的是她。”他指了指女人,“因为我见到过孩子发出的寻人启事。”

“那你们……”

“本来我想给他回复,但他一定会把妈妈接走的。可是,你看她?”

孟驰回过头,女人一边缝被子,一边自言自语:“他丢了,他丢了。”

妮娜悲哀地看着她。

“她现在什么都忘了,回去也只是孩子的负担,弄不好又丢了。还不如在我身边,至少她还没有忘了我,我还有时间看着她,也有能力养活她。”

他温柔地看着忙碌的媳妇,接着道:“如果你有机会遇到我儿子,麻烦编个话,让他别找了,又费功夫又费钱的。自己该干嘛干嘛,奔前程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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