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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滋,如此会演戏的男人,希望今晚絮费尽心思的抢来能够得到“幸福”呢。
噢对了,鉴于今晚絮一个月前给她的拦路虎,有没有性福这个问题,还有待她的心情来决定。
“吴妈,听说这里的莲藕很好吃呢。”半响,孤笙歌突然问道。
吴妈点头:“确实,江南镇上的莲藕确实很好吃。”
见到小姐这样问,她也知道了怎么回事了,“小姐,您是要吃吗,我马上去买。”
“不了,等明日我亲自去摘。”孤笙歌放下手,嘴角轻轻弯起,合起眼享受这个午后的阳关。
呐,秋天的午后就是要睡觉才好。
“小姐可是金枝玉叶,怎么能够自己去呢。”吴妈着急了,小姐自小就没有吃过苦,生活上无一不是精致。
现在来到了南方的江南镇,虽然起色是变得更加好了,但是生活上却精致不起来。
小姐不在意,她可是心疼的。
“小姐想吃新鲜的,明日吴妈去摘,小姐可不要着急去,湿泥很多,弄脏手可就不好了。”
小姐既是她的主人,也是她心里的女儿。
她没有家人,没有孩子,从小姐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一直带大,早就当成女儿来对待了。
“吴妈,我又不是个三岁小孩,而且看着这里的居民进去采摘,我也觉得很有趣。”孤笙歌拉过吴妈的手,慵懒好听的声音撒娇起来直叫人心头酥酥软软,只想摘星星摘月亮送给。
“而且吴妈现在就去好好享福,和镇子上的一些朋友去玩,跳广场舞都行,您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翻看吴妈粗糙的手上,孤笙歌声音越发轻柔,眼底也是笑意倾注。
这个将她当成女儿来看的人,在前世原最狼狈不堪的时候依旧不离不弃,去扫地也要赚钱来养原身。
原身的愿望是幸福一生,最不放心的是吴妈。
“哎,吴妈不觉得累,只要小姐好了,吴妈就好。”吴妈的眼眶有些湿润,心里头暖暖的。
小姐是真的变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如果以前的小姐是不会说这些话的。
孤笙歌抬眸看她,语气坚定道:“想要我好呢,吴妈今晚就去和镇上的朋友跳广场舞去,不用一直守着我了。”
她又不是原身,寻死腻活的要回去。
她只怕一回去,会忍不住洪荒之力一个个的捏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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