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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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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大把的事时间,而且还是生活在古代的世界,不充分利用这个机会,那真是太傻了。

毕竟她不知道以后会穿越多少的世界,遇到什么样的生活,多给自己一些技能,那是最重要。

即使有立白这个系统在,但是有一天没有了呢,或者买不起呢?

所以靠谁都好,还不如靠自己来得最好。

孤笙歌在窗边研磨,提笔在白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比较标准的小楷书,字体漂亮秀气,但是一笔一划中又暗含着锋利,外柔内刚。

她最喜欢的其实是那些飘逸的文字,大笔一挥,洋洋洒洒的感觉。

可惜正在练习当中,还没有学到那种地步。

如今这个成就,还是她努力很久才得来的结果。

她以前是一个孤儿出身并不好,能赚钱上学已经是非常不错了,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的机会去学习别的艺术才能。

就是在之后她渐渐闻名,生活宽裕了许多,也没有时间。

思想飘远,等她回神来时,笔墨已经吹干,留下了淡淡的墨香。

收好笔,她这才想起早上说了要去芳姐家买一些大白菜回来放着。

大朗说这里的冬天来得早,而且漫长,又冰冷。

酸辣大白菜在冬天吃,那可是个好东西,正好她会做,芳姐又种了很多,可不能浪费了。

冬天真的到的话,青菜贵就算了,还不一定有卖。

她在后院是种了一点,可是起房子的时候肯定会吃完的,到时候也没有长那么快。

说干就干,她数了一一些银子,然后打理好自己的着装没有任何不妥之处,才拿起钥匙锁好门,往芳姐哪里去。

大郎带她去认门过一次,所以她还是知道路的。

用现代的时间来计算,现在就是下午三点钟这这样。

此刻在村里面,正是下田地的时刻,所以她一路到芳姐的家里,遇到的人很少。

偶尔遇到一两个,也是友好的打声招呼,不进不远。

孤笙歌站在门口,刚想叫人,正好里面走出来一个女孩子,大概十一二岁这样子。

这孩子叫沈玉梅,是芳姐的大女儿。

因为孤笙歌来过一次,那时候这孩子也在呢,所以也还是认得人的。

沈玉梅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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