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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流,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幸福了,往厨房走去的时候因为光顾着傻乐不注意看,差点撞到了门栏。
孤笙歌忍俊不禁,笑得眉眼弯弯,这就是反差萌吗?
“真是个呆子。”
她不大不小的声音嘀咕一句,落在沈大郎的耳朵里,心跳更加快速了。
他那粗浓的眉头一直在抖着,咧嘴大笑,那是激动的。
他看着灶台上放着的瓷碗,深吸一口气,那全都是媳妇做的饭菜,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沈大郎小心翼翼捧着瓷碗出去,比捧着千金还要小心翼翼。
一个伟岸的大男人做着这样小心的动作,真的是有些滑稽。
孤笙歌嘴角上弯的弧度更加,笑意非常明显,指挥着他将东西放好。
被指使的沈大郎也不在意,媳妇愿意指使他代表心愿意和他过日子,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吃饭的时候只有筷子捧饭碗,还有咀嚼的声音,沈大郎大口吃着饭菜,想要说媳妇做得真好吃。
但是他嘴笨,怕说错话她会生气,只能憋着话不断的吃。
媳妇的突然改变,到现在他还觉得像是做梦一般。
而且……沈大郎偷偷看了一眼吃相斯斯文文的媳妇,再看看自己的粗鲁,心里的自卑更加明显了。
将他的表情纳入眼中,孤笙歌一想就知道了他在担心什么了。
孤笙歌放下饭碗,拿着原身绣好的绣帕轻轻擦嘴,看向沈大郎一副要谈话的样子。
也许是孤笙歌的眼神过于明显直白了,沈大郎心头一跳,也磨磨蹭蹭的放下饭碗,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杆,双手撑在膝盖上,看到孤笙歌那俊俏的脸蛋,在月光下洁白的皮肤,心跳更加快了。
“媳,媳妇,我,我……”沈大郎支支吾吾了许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要不是知道他是个嘴笨,不会说话的人,还以为是个结巴呢。
孤笙歌莞尔一笑,直接将根据原身记忆绣好的一只荷包递给他,然后开门见山的说:
“前段时间我还是官家大小姐身边的一等丫鬟,生活安稳。但是被人陷害发卖了,直到被你买回来我还是心里不平衡。”
“不过现在想通了,在大宅子里讨生活的勾心斗角也不好。如今和你生活在这个小村庄也是不错的,但是你以后一定要对我好。”
之前原身的态度不好,现在她转变了也不能无缘无故吧,用讲事情的缘由解释一下,足以支撑她的改变。
至于绣荷包给一个男人,在这个时代就是愿意和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的讯号,相当于定情信物。
沈大郎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地接过荷包,颤抖的手差点让荷包掉下来。
他轻吸一口气,上面还遗留媳妇那淡淡的清香,窜入鼻息的时候让他心猿意马。
他的眼神炽热无比,拿着荷包如拿着珍宝,抬眸看向孤笙歌的眼里满是激动,还有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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