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83(1 / 2)

加入书签

了州学里夫子的女儿后,已经考上了举人。

  那时他也不过七~八岁的年纪,离阿娘退亲也不到十年时间,那人就已经中举,如果那人十五岁退亲,十年,也就是二十五岁中举。

  也不知那人现在如何。

  如果阿娘嫁的是那人的话,与现状的日子应该是截然不同吧?或许那人已经进士及第,阿娘早已有了诰命。

  他们都似乎为甄慕氏那些年的暴躁脾气找到了理由。

  甄家可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即使有,那也是针对甄香草、小甄香她们设的,对原身甄慕氏可没这项规定。

  在甄家,从来都是原身甄慕氏是老大,其次才能轮到一家之主甄大山、长子甄博文、

  慕清可不知道他们心中想什么,在夹菜的时候,几乎是习惯成自然的先给席瑞安的碗里夹了一筷子羊肉:“你多吃点。”瞧你瘦的。

  在她夹菜的时候,席瑞安动作同样是很自然的端起了碗接了过来,两人之间那动作熟稔的,像是同样的场景两人已经演绎过无数次。

第73章

  桌上的几个人都在看着他俩。

  慕清反应极快,立刻露出了老母亲般和蔼的微笑,对席瑞安说:“没什么菜,招待不周,还望县尊恕罪。”

  席瑞安也适时的露出了风度翩翩的笑容:“能吃到这样丰盛的饭食,已经是超出了我的预料,劳烦了。”

  两人看着,忍不住又笑了。

  慕清又赶紧给席镶和甄博文一人夹了一筷子羊肉。

  她的筷子是还没用过的,这时候刚好用做公筷,自己重新去拿了一双筷子和公用的木勺,正式开吃之后,她就没再帮人夹过菜,事实上除了席瑞安,她就没想过还帮别人夹菜。

  村里人吃饭要么是一家人一起吃,谁的动作快谁吃的多,要么是又一家之主分食,一般只有家境十分贫困,家中母亲又是掌控欲十分强的人,才会将每份食物分食好,要么就是筷子各种乱抢乱夹。

  村长和里正都是第一次看到使用公筷和公勺夹菜舀汤的做法。

  本来他们还不知道这公筷和公勺到底用来干嘛的,桌上好端端的多了一双筷子和勺子,等到慕清再用公筷给他们二人也一人夹了一块满是肥肉的红烧肉后,才知道这公筷的用法,默默记在心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