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2(1 / 2)
的上海。
这里是传说中的中国电竞之都,可以给他更多和职业电竞接触的机会, 也让他孤身一人置于其中, 一夜之间就被迫长大。
比之他出生的小城市,这里实在太过繁华,每一处鳞次栉比的高楼都让他既是万分惊叹,又是莫名失落, 哪怕只是站在有些旧了的火车站, 他都觉得,穿着仿品运动鞋、拿着老旧砖块机的自己与这里的精致是格格不入的。
为了在这个南方大都市生存, 他可谓做足了准备,比如精心采购了一身他自认为看不出是盗版的品牌运动装, 比如刮了半边原本清秀的眉毛, 也比如花掉仅有的积蓄刺了一手臂的纹身——即便那让从小怕痛的他几夜没睡好觉, 但看着镜子里带疤的脸与手臂黑色图案相得益彰, 他还是颇为得意。
凭着这样的外貌和身高, 恐怕再厉害的人, 也不敢惹他。
当年的他, 做好了被排外、被打量、被队友厌恶的准备,跃跃欲试地打算跟游戏中一样, 做一个冷漠凶恶的喷子, 所以一搬到新战队,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言不发占了他觉得最好的床位,睡觉都得把手臂伸在被子外面。
几个来自南方的队友都比他矮半个头,好多天都没跟他有过游戏以外的交流,只有个东北的大哥与他身量相近,偶尔还会和他搭两句话。
秦玦是全队年纪最小的,却也是全队性格最孤僻的,他总不愿意跟着他们半夜出去撸串,直到有一次,最凶的东北那哥们儿给他打电话:“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咋这么不合群呢?”
秦玦那时候还买不起智能手机,话筒里电流杂乱,刺得他心下一惊,有点无措,但两秒后,那边又传来声音:“给你烤个肘子,吃不吃辣?”
秦玦一懵,那头就全是玩笑话涌进来:“跟不吃辣的人没有共同语言的”、“滚,吃辣就绝交啊”、“艹,你是湖南人吗儿子?”
“我,不吃……”而秦玦则紧张到快要口吃,意思是自己不需要他们的烤肘子,几个队友却误会了什么,足足给他带了两大盒夜宵回来,说:“不吃辣就没给你放。”
秦玦虽倔着没说话,但还是被那香气逼得挪动了两步。
只是埋头啃了两串后,他仍想起来问:“谁付的钱……”
当时的几个队友都没正面回答,反而笑着看他,说:“反正下次出去,你请客不就得了。”
平常得再不能平常的那个深夜,仿佛只消半秒,年少的秦玦就没端住凶恶的表情——他真的没能想到,人生第一次集体生活居然不像他脑中描绘的那般恐怖。同样是男性聚集的地方,竟然很奇怪地,没有人对他表示厌恶,也没人动身欺负或是嘲笑他。
即便他把这归功于自己演技足够,遇到过的队友顶多知道他在躲避哥哥,从不知道他是同性恋,但过程中他还是感觉得出,总还是有三两个心思细腻的人看出了些端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