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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来上次克拉克送她上东区公寓的时候,她含糊的说过克拉克在亚洲金融风暴中赚了上亿美元。所以,亨利·诺兰德以及那些富豪子弟们对萨莫的追求,可能并不是只看在她是克拉克的教女的份上?
莱昂纳多突然意识到,他对她的了解真的算不上很多……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不了解,其他的……都不太了解。
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食物这都是表面的“了解”,只是微末细节,算不上真正的“了解”。他们平时是说很多话,但大部分时候说的都是恋人之间那种毫无营养的废话,他不了解她是怎么思考问题的,也不懂她的脑子里到底装着什么。
很多人都对他说,萨莫上了大学,跟他就不一定能有什么话题可以说了,不用多久她就会发现他的缺点,她说的话他听不懂,她思考问题的方式他弄不懂,最后两个人就只能分手了,因为相对无言,因为鸡同鸭讲。
他们才结婚半年,又因为推迟了蜜月旅行,到现在都还保持着新婚的激情,还来不及走到“相对无言”的阶段。之所以他着急结婚,一部分原因也是担心萨莫有一天会觉得他是一个无趣的人,于是果断分手,为了避免她分手太容易,他也得赶紧把她变成他的妻子,这样因为离婚手续的繁琐,她不一定愿意费劲去离婚。
他早就明白自己才是那个担心会被甩的人,知道这个真相的托比、卢卡斯、凯文都觉得,“你乐意就好”。托比、卢卡斯对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他不要弄哭萨莫;凯文跟萨莫的关系一般,但也表示,萨莫很好啊,你俩在一起赏心悦目,你浪归浪,别浪到她要来锤爆你就好了。
莱昂纳多好气啊,这都是什么损友!为什么都觉得他不靠谱,会伤害萨莫?根本不可能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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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莫很快就返回纽约,打了电话叫人把车送了过来,美滋滋的开着蒂凡尼蓝的小车去上学。蒂凡尼蓝(Tiffany Blue)是一种较浅的知更鸟蛋蓝色,明媚轻快,很适合曼哈顿的春天。车内饰也全面换成蒂凡尼蓝与樱花粉、薄荷绿,娇娇嫩嫩的马卡龙色,特别适合女孩子。
琳达·安德森超喜欢这个配色,大赞是“眼睛吃马卡龙”;得知是莱昂纳多自己选的配色,于是狂赞他审美好,赞他长得美演技好人很温柔又有审美,简直完美。
萨莫就得意洋洋的说,那当然了,不然我也不能跟他结婚呀——此处就不用揭穿他实际上脾气并不好的真相了。
琳达连连点头,对对对,尤其他英明神武的在你年满18岁后就赶紧跟你结婚了,太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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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纳多两天之后也回了纽约。
他们1月返回曼哈顿就搬去中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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