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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饭,又喝了半杯水,那个慕仲华口中叫霍伟的人就过来了,果然是医生,给云夕检查了一遍,说没什么大事了,只要好好调理就行,然后留下一堆药就离开了。

  云夕想下床,慕仲华不许,她便耐着性子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慕仲华就在旁边叽叽喳喳的说了一整天话,云夕感叹老人太能说了,到了傍晚时分,云夕实在躺不住了,坚持要下床。

  “云夕,这是给你准备的换洗衣服。”丁桂兰拿出一套衣服递给云夕。

  云夕接过一看,是条淡蓝色的裙子,柔软顺滑的布料,时尚的款式,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她正要说点什么,丁桂兰笑说:“你的衣服洗了没干,你先穿着,这衣服不贵的。”说完就转身走了,不过几千块的衣服,确实不贵。

  云夕暗叹丁桂兰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既然自己的衣服没干,她也不能穿着睡衣出去,便把裙子换上了,裙子像是为她量身订做的一般,十分合身,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顿时觉得像是换了个人一般,竟也透出那么一丝优雅的气质来。

  她走出房间下了楼,慕仲华正和高力在说着什么,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去,顿时眼前一亮,笑夸说:“真好看,把那些名门千金都比过去了。”

  “还是慕爷爷家的衣服好。”云夕走下来,看了看身上的裙子,笑说。

  慕仲华说:“衣服再好也得你本身有实力不是?不然再好的衣服也穿不出那味道。”

  “谢谢慕爷爷夸奖。”云夕很感激这个慈爱和睦的老人。

  估计是吃饱睡足又用了药的缘故,云夕觉得整个人精神头十足,浑身都是力气,想着不能在慕家白吃白喝,就决定帮着干点活,慕仲华和丁桂兰都不同意她动手,没办法,她只能说自己会做饭,不顾两人反对钻进厨房做晚饭去了。

  慕仲华无奈,也知道她是一个诚实本分的孩子,不做点什么心里会过意不去,只好依了她。

  原身是穷人家出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她懂事起就帮着周玉芬做家务,等大了些又包干家里的饭菜,后来为了养活云意,又到镇上的小饭店给人家当了厨子,她的厨艺确实不错,蒸煮煎炸炒汤统统都会,也是因为她,镇上的饭店的生意也渐渐好了起来,这几年原身靠着小饭店的工资才能养活母女三人的。

  原身还想过,等攒些钱以后自己开个饭店什么的,随着云意的出生,原身已经慢慢的放弃了再回到校园的愿望,而是把养活云意当成了新的人生目标。

  只是原身生活的环境很局限,并没有接触过什么有钱人,做的食材也很普通,云夕看到慕家厨房里这些燕窝鱼翅干贝海参柴鱼,竟不知道怎么下手。

  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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