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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发现连这个年轻的男随从,都有股上位者的气势,讪讪缩回手,摆了摆,还是带着小晋子离开了。
小江子早在慕景希转过头前,将暗琪带走领盒饭去。
“走不走?”
再拖拉下去,就差不多可以用午膳了。
北海辰戴上头纱,竟有股阿拉伯人的味道,凌厉狭长的眼睛,果然能电死人。
“走。”
凌圣宇抱起慕景希飞身上了墨明前面的那头骆驼,北海辰看了看,飞身坐上墨明后面的骆驼。
结果领队回来后,只能让小晋子用轻功把头纱送给慕景希换上,自己吩咐几个手下赶紧按慕景希的说法去做平台,他们先行出发。
按往常的驼队,需要领队指挥骆驼一一跪趴下,让客人攀爬上去坐好。这时若客人识相,便会给领队一点劳费,让骆驼趴低点,等一下站起来也慢一点。如果没有劳费,领队心情不好的话,客人不小心从骆驼上掉下来,出了什么事,又能说是领队的错吗?只能说这畜牲今天心情不好,客人您起床的姿势不对,它发脾气谁也没办法。
虽说一把手换她来的时候,叮嘱过这次的钱已经很多,不要做小动作,刚刚慕景希的改进意见又真的很难得。可破了惯例,她心里还是有点痒痒的。
“既然……各位贵人已经上了骆驼,我们……这就出发了。大家抓紧了,我们骆驼的速度会快一点哈。”
按照这个时间出发,不加快点速度,是没办法在午后抵达第一个补给点的。
领队一声口哨,北海辰后面的骆驼便跪趴在地上,她麻溜地爬上去坐好,又一声口哨,骆驼们便迈开脚步,一晃一晃地出发了。它们被一条粗大的绳子连成一队,每头骆驼背着的货物上都系着一只驼铃,随着它们的步伐发出“咚达”、“咚达”的声音。只有最后一头骆驼脖子那系着的驼铃传来的,才是经常听到的“叮铃”“叮铃”的响声。
慕景希转头一看,真的很壮观,他们这次出发,竟然动用了五连子骆驼。她曾经听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旅游的舍友说过,一连子骆驼一般有17头,用绳子连在一起。系在货物上的咚铃,是为了确保货物没有丢失。系在每连子的最后一头骆驼脖子上的叮铃,是为了确保骆驼在长途跋涉中没有走丢。这么多的骆驼在沙漠里行走,头顶是高高的蓝天,脚下是无边无际的沙漠,真有种恢弘的大片既视感。加上他们居高临下,气势更是磅礴得无边了。
“我们需要那么多骆驼运载东西吗?”
慕景希看着那么多的大箱子,仰头问凌圣宇。
每头骆驼体型那么庞大,能承载的货物的量快赶上一辆中型货车了。他们有必要带那么多东西吗?
“第一次见你的父母,手信带多点。”
凌圣宇不自然地望着远方。
“还有,墨明准备了很多的干粮,他的骆驼,驮的都是我们几个的干粮。”
在美人面前出卖兄弟,凌圣宇表示没任何压力。
“几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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