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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红傻眼了,气得跺脚,“我真有那么丑?我觉得我长得也不差啊,我还是我们村一枝花呢,小破孩你给我回来!”

  戈悦甩着脑袋上的羊角辫一扭身,看到她气得冒火的样子,先是做了一个鬼脸,然后用小胖爪捂住嘴巴“嘻嘻嘻”笑得又坏又得意。

  “小破孩!”卫红气笑了。

  ——

  这顿饭有戈家的人,卫家的人,还请了王胖子妈和梅花婶等相熟的邻居一起热闹,小院子里满是欢声笑语。

  大家吃吃喝喝的,从斜阳黄昏吃到夜幕四垂,拉亮电灯泡又吃了一阵。

  吃过饭后收了桌子,煎上一杯姜盐茶喝着聊天,点上一盘蚊香在角落,让电风扇不停吹着,非常的惬意舒服。

  热闹到九点快十点钟,客人都回家了,小院子里才安静下来,只剩下亲近的几个人坐在一块儿纳凉。

  刘丽秀好奇问:“婉清啊,你考试考完了,有想过要去哪里读书吗?”

  她这话一问出口,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叶婉清身上。

  特别是戈渊,一双黑沉的眼睛盯着叶婉清看,显然是极为在意这个答案的。

  按道理,叶婉清成绩那么好,差不多可以说是国内所有大学都能去,顶尖的那几所也不例外……就看她自己怎么选择了。

  “姐,你肯定要去北京吧?”卫红声音清脆地道,“你成绩那么好,清华北大也能上,读书的时候去首都那多荣耀啊!我这辈子还没有去过呢,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去,你要是去天一安一门看了升旗,一定要写信跟我说说啊!”

  卫军一双眼睛也灼灼的,满是羡慕。

  现在的人都很向往首都,觉得那里是国内最发达富裕的地方,也是离伟人最近的地方,有机会的话有生之年都想去看一看,同时也是很多读书人的圣地。

  但是,叶婉清却笑着摇了摇头:“不走那么远,我打算就在省内。”

  “就在省城啊?”卫红觉得可惜。

  虽然省城也有好大学,但听着就没有首都那边的大学牛气啊。

  “嗯。”叶婉清点头,“南方人还是习惯南方的天气,首都那边气候我不适应不说,吃也估计吃不惯,更不想来来回回的在路上折腾。我以后就打算在省城发展,所以大学在省城读还能积攒积攒人脉,对以后的发展也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她前世几十年都是在省城过的,对省城的发展更加熟悉和了解。而戈渊的公司虽然业务很广,但总公司也一直留在省城没有变动过。

  她这理由一摆出来,刘丽秀立刻就没有原则地点头:“人生在世就是吃穿住行,吃不好住不好那是不能去首都。”

  老钟也笑道:“省城发展不会差,我看也行。”

  他斜睨了戈渊一眼……最主要的是,要是叶婉清在省城读大学,这臭小子就不用人担心了,毕竟他在省城已经打拼出来了一些成绩,有熟人和门路,发展起来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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