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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罪过。”

  “不,作为你的朋友,我应该把话说清楚。”达芬奇注视着她道:“我不是同性恋,也不需要去什么政府特别开设的妓院。”

  “我只是……很厌恶性,因此也不愿意和女性有过多的往来。”

  “什么?”

  “我总觉得,性是丑陋的,肮脏的。”他深呼吸道:“我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因此狂热又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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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存稿手记】

中世纪避孕法

来源:不明

有一户人家,大儿子死了,爹就让二儿子和大儿媳妇同房,生了儿子就归大儿子那一房。老二不愿意,觉得哪有这样的道理,所以晚上同房的时候就把那啥遗在地上了。上帝觉得老二做了一件很可恶的事情,就把他也弄死了。

这个现在看起来非常鬼畜的故事,记载在《圣经·创世纪》的第三十八章。

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是非常宝贵的社会财富。为了鼓励人们多生孩子,在教育民众的故事里出现这样的故事,其实并不奇怪。

坏就坏在《圣经》在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不可违背的经典。于是,不已怀孕为目的的同房行为,都被看做一种罪行。

当然,避孕也是。对中世纪的神学家来说,避孕罪大恶极,同谋杀、异端、行巫术一样,都是重罪。

不过,这种谴责也许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我们知道中世纪的人大多非常虔诚,但凡做了违背教义的事都得上教堂忏悔。当时的教堂还非常“贴心地”为各个行业准备了内容不同的忏悔手册。奇怪的是,在药剂师的忏悔手册里,却没有帮人避孕的内容。学者们认为,这说明了当时的药剂师并不提供这一类的服务。而且,在当时的世俗法律里几乎没有提到什么避孕罪,文学作品里也很少有这类记载。

原因可能有两种。要么就是当时的人不怎么避孕。“怕什么怕,大不了生出来”。要么就是当时的人都多少掌握一些避孕的土方,床上的事情不怎么被外人所知道。在为普通人准备的忏悔手册中,的确列有避孕这一条,但无法知道有多少人来为此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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