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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的订婚宴,让她成为这座小城里人人尽知、也人人向往的“灰姑娘”,风光无限。
也绝对会在退婚后,让她也成众矢之的。
主角和配角最大的不同,大概就体现在面对逆境时的表现,如果是主角遇到这种事,往往能坚持自我不屈服,最后柳暗花明又一村;而配角一旦被生活打倒,根本没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和能力。
陆思珈最耿耿于怀的,就是在番外篇里,功成名就、意气风发的男主,带着娇妻和爱子回老家探亲,在街上看到他曾经的恋人。
同样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和他公司的很多中年员工一样,秃顶、啤酒肚,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完全不在乎抱着孩子的妻子能不能跟上他的脚步。而他身后的女主人抱着五六岁大的孩子,已经不复白嫩的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在看到男主的那一刻,她浑身一颤,竟然低下了头,那一刻被孩子弄得焦头烂额的女人爆发了巨大能量,竟然超过丈夫的步伐,风一般从男主一家身旁掠过。
整部小说里,让随遇而安的陆思珈唯一不能忍的,就是这篇番外了,她简直无法想象未来的自己,要和啤酒肚还秃头的中年男人在一起,养着一个巨婴一般的熊孩子,明明比女主还小一岁,却被男主形容成“风韵犹存”的存在,说不定他当时在窃喜,幸好当初选择了娇妻而不是风韵犹存的“她”。
好面子的陆思珈受不了这种委屈,在她的设想里,她以后的老公就算不照着男主角的标准,肯定也得是大众级别的高富帅,然后再把她宠上天才行。
秃头啤酒肚她忍不了。
都说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陆思珈为她争取的就是离开青阳的机会,希望能摆脱原著里那种生活——高考估分后,陆思珈第一志愿报了东华,第二志愿在北方,第三志愿才是省内的师范,当时她有把握分数上超过了三个志愿的录取线,却也不确定会不会被前两个志愿录取,也就没有声张。
后来陆思珈顺利收到了东华的录取通知书,男主又为她宁愿选上海的学校,也不肯跟他去北京而生气起来,根本没想起来还可以订婚。陆思珈一边忙着哄他,一边在心里窃喜,连订婚过程也被她蝴蝶掉了,简直是意外收获,她对未来更有把握了呢。
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乐极生悲,熬过了地狱般的高三,又没有了订婚的烦恼,陆思珈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像掉进米缸的老鼠,幸福到不知所以。
结果她还没浪够,寒假一回来,男主居然不声不响的向她求婚了。
简直是晴天霹雳——陆思珈真的以为上了大学,她就可以随便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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