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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

  苍夏冷笑一声:“情书,你不是要吗?来,考虑一下。”

  说着,把粉色的信封往他手里一塞,走人了。

  他懵了几秒,等人走了低下头一看,看到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几个字:给魏沈骏的情书。

  直白。

  是她的风格。

  艰难地咽了口口水,他再抬头去看那个离开的背影时,刚巧看到她回过头跟他做了个飞吻的动作,然后就跑了。

  没有丝毫预兆地,他的心忽然就跳了起来,扑通扑通扑通扑通,他耳朵里全是咚咚咚的响声。

  他深吸一口气,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信封打开看。

  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田园风印花信纸,跟信封颜色一样,是粉色系,双面都有图案,很漂亮。

  他把叠得整齐的信纸抽出来,小心地打开。

  上面只写着两句话。

  【你真以为这是一封情书吗?别自恋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就落了下来,从喜马拉雅山巅落到了雅鲁藏布大峡谷。

  那一刻的心情很难形容,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大概就是……让他想自嘲地笑一下都弯不起嘴角……吧。

  就像现在,只是过了一条马路而已,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低着头看脚尖,看着看着眼睛就模糊了。太丢人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魏沈骏!”

  他听到苍夏在后面叫他,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连忙要走,却被一把拉住了。连擦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就给她看了个正着。

  太丢人了。

第三十一章

  苍夏一眼就看到了魏沈骏的样子,顿时便愣在了原地。

  跟魏沈骏这个土鳖名字不同的是,魏沈骏本人长得是真的很好看的,如果他不好看,苍夏不会喜欢他。毕竟他那张臭嘴要是换张脸都能被她打死,还不要说他那常常说风是雨的个性。

  她从来都不否认喜欢魏沈骏是因为这样肤浅的理由,就连魏沈骏问她为什么喜欢他的时候,她也会直接这么说。喜欢脸。

  魏沈骏也不气,不仅不气还得意得不行,说自己长得就是比石印松好。

  这人脑回路就有这么清奇,有时候苍夏被他气到不行,会想着这种傻逼干脆分了算了,但每每看到这张脸无意地对她摆出讨好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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