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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儿哥么此时就算是想否决,也没有理由。

  “少寨主,你放心,我肯定照顾好花么么!”小石头拍着小胸脯保证。

  小石头倒是觉得没什么,花儿哥么却是十分郁闷。

  “成,你们先走。回头我同小石头再赶上来。”花儿哥么摆摆手,就朝镇上去了。

  凌慕华他们等人才继续策马赶路。

  按照他们的速度,最多花上十天,也能赶到晋都了。

  当然,这中间还有凌慕华选的路几乎没有绕道的原因,若是绕道,到晋都十天的日程是完全不够的。

  如此又跑了三天,便是沈凡也有些受不了了。

  虽然有马,这么个跑法,就算前两天没事,滴水穿石,多来今天,铁打的腿也受不了。

  凌慕华是个养尊处优王爷,其实跟沈凡比起来,也不见得有多能扛,他不过是仗着自己学过功夫有些技巧,身子又要强壮些才能坚持这么久罢了。

  倒是黑水寨的土匪们,一个二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每天的精气神儿都能保持在最佳状态。

  不过沈凡受不了,他们自然也不会放下沈凡赶路。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沈凡和凌慕华送到晋都,无论如何也不会半路就把沈凡丢了。

  这回他们选了一个县城落脚。

  县城人多,就算突然去了一群骑马的外来人,也不会显得太突兀。更何况越是靠近晋都,县城就越是繁华,人来人往也多,他们这队伍说是多,却也不过十来个人,也算不得招摇。

  没费什么功夫,他们便进了城。

  沈凡身上的貂毛大衣已经收起来了,免得引人注意。凌慕华更是佯装打扮了一番,以免被人认出。

  到县城后,小土匪们的优势就发挥了出来。

  他们出门同乞丐都能扯上两句话说,又比凌慕华放得下身段,开得了玩笑,不到两个时辰,便把这县城里的情况打了清楚。

  这县城名叫平安县,县太爷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听说是新科举人,但这新科举人的风评不是很好,据说头一天上任,就摊上了个好色的名头。

  “少寨主,那县太爷一上任就看上了个貌美的哥儿,想抢回家当夫郎。哪知道碰上的是个硬茬。”一个小土匪道。

  另一个便接道:“人家哥儿是王家的幺子,可宝贵着哩。”

  原来,这县城有两个大户,一个便是东边的王家,是做米粮生意的,有钱还有粮,除却商贾这个身份有些上不了台面,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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