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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赚了不少钱,等有机会她还是问问他到底做什么的,不然心里总是不踏实。
二人在家腻歪了一天,第二天常青就带沈茉进城了,宋顺也跟着一起去的。
这回依然是有人来接他们,不过不是骑马,而是弄了个四轮马车来,还是西洋式的。
前头坐的依然是那日来接常青的半大小子,远远的看见沈茉就大声喊起了嫂子,笑的见牙不见眼的。
沈茉问起常青这小子叫什么,常青说喊他刘三娃就行。
“要不是这土路太颠簸,我就开汽车来接嫂子了,今后嫂子住城郊了,我给嫂子介绍哪里的馆子最好吃,哪里的小吃最地道,哪件铺子的胭脂最好……”
刘三娃一路上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全然不知道沈茉以前就是城里人。在她父亲尚未入狱之时,其实她也是经常四处跑的,整个彭城她都跑了个遍。
她住在云龙湖不远,春日游湖,夏日赏荷,秋日垂钓,冬日看雪。
日子过的自由自在,哪怕世道动荡,彭城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她也没感觉到什么,终归是有父亲护着的孩子,就像温室里的花朵。
他们看的房子在西郊,恰好离云龙湖也就两三里,风景很好,而且安静,想进城也方便。
院子是两进的瓦房,里面郁郁葱葱的长了几棵梧桐,还有一棵楸树,站在树下很是凉爽。
内院住常青两口子,宋顺住外院,正好。
“这是常大哥让我给看的房子,嫂子还满意吧,这里房子好,价钱也不贵,一个月就两块大洋,你们定下来了,我桃表姐也会过来给嫂子帮佣,只要给口饭吃就行了。”
常青听了之后,神色凛了凛。
“谁让她来的?”
“唉,常大哥,我表姐现在寡居在家,没什么生计,纺织厂也干不来,她说不如就让她给嫂子打扫做饭,嫂子也轻松些嘛。”
“有宋顺在,用不着。”
常青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沈茉挑了挑眉。
如果常青不打算让她做那些粗活,确实该请个帮佣,而且一定要是女子才行,她的里衣总不能给宋顺洗。
那位刘三娃的桃表姐难不成跟常青有些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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