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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是他们学校一年一度的校园歌手大赛,秦纵脖挂相机,手捧钟叔准备的鲜花有些紧张地站在台下——最远处。没办法,一百来个学生妹拥挤在台下双眼放光地大呼着闻晋霖的名字,秦纵的耳朵实在受不了。如果不是简陋搭建的舞台背景板上写着“利德高中第二十八届校园歌手大赛”,围观者肯定以为是哪个偶像明星来了。
在校友们震耳欲聋的呼唤和望眼欲穿的期待中,闻晋霖深吸一口气,抱着吉他在主持人的报幕声中走上前台,在话筒前的高脚凳上坐下。他皮肤生得极白,真正的欺霜赛雪,在这强烈的午后阳光里,这团皮肉凝成的霜雪不但没有融化,反倒折射出一团光晕,让他自带柔光出场了。
他的出现让台下的欢呼声又大了一些,可当他拨动吉他弦的时候,听众们都屏气凝神地安静下来,秦纵赶紧举起相机开始拍照。
闻晋霖选的歌是《情非得已》,原因无他,这歌朗朗上口,是一首学校的烂音响也毁不了的好歌。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他鲜艳饱满的唇瓣一张开,溢出的声音清亮又温柔,非常适合演绎情歌。加上他的眼珠又黑又大,睫毛又长又密,让120度视角内的人都能有被深情注视着的错觉,底下听歌的小姑娘们完全把持不住,小腿开始发抖了。
秦纵深吸一口气,他还是第一次听见闻晋霖唱歌,虽然知道他一定唱得好听,但没想到会这么好听,他从耳朵一直酥麻到了心底。他不知道一个人身上为什么能同时存在这么多优点,如果撇开家世背景,闻晋霖比他要优秀得多。
秦纵注视着相机里的那张完美面孔,突然对自己不那么自信了。在钟叔眼里,他家的少爷那么好那么完美,被他追求的人都会感激涕零欣喜若狂地接受。但实际上呢,他不过是个长得挺帅成绩也不错的富二代而已,内里骄傲自大,不懂得包容和迁就,愿意逢迎他的他看不上别人,真正优秀的人他又放不下架子去接近,总之就是性格糟糕到没朋友。
一首歌的时间很短,还没等秦纵重拾信心,闻晋霖就落下了最后一个音节,台下的女生们发出堪比声波武器的尖叫和掌声,动作快的已经冲上台开始献花和强行拥抱。
没有经验的秦纵一步落后步步落后,等他冲到台前时闻晋霖早就回到幕后了。秦纵靠刷脸进入后台,看到一个挂着吉他的人形花团。从唱完歌到谢幕也就十几秒的功夫,闻晋霖一共收了8捧花,要不是实在拿不下了,还有十几捧等着他呢。他气喘吁吁地放下花,感慨道:“我这是唱歌还是举重呢?”
“闻晋霖,”秦纵从背后叫住他,“你唱得太好了,这束花送给你。”
闻晋霖回头见是他,心中有些吃惊,这个一向高冷的秦少爷居然给自己送花?他摆摆手,“谢谢你啊,秦纵,可是不用啦,你看我已经有这么多了,也带不回家,不如送给后面的同学吧。”
秦纵急于把心意表达到,脑袋有点短路,当即说:“可我的花比他们都要好,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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