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1(2 / 2)

加入书签

  “Look?”周斯鹤问。

  林默西摇摇头:“梅和不是和她朋友一起开了家酒吧吗?我们去哪吧。”

  “哎哟,你们要去我酒吧啊。”梅和拿出手机用地图搜索位置,然后递给周斯鹤,“哟,就这,你自己固定好吧。”

  周斯鹤把手机固定好,开到酒吧去。

  “怎么突然想着去我酒吧呢?”梅和戳了戳林默西。

  “突然想起来我还没去过。“

  梅和眼珠子一转,笑嘻嘻道:“既然去了那也别浪费,你去台上唱个歌,保准你的迷妹立马就收到消息来,也给我的酒吧做做势。”

  林默西冷漠的看了梅和一眼:“想也别想。“

  梅和早就知道会得到这种答案,也没太过吃惊,反正她也只是说说。

  去了酒吧的后果自然是一夜未归,醉倒在酒吧。

  林默西喝的最多,是四个人里面最晚起的,最后还是被方望给叫醒的。

  今天他们有活动,得马上赶过去。

  

  ☆、笑。

  齐应和林默西之间的吵架过了一个星期还没好。双方都冷着脸,一个觉得自己一片好意被他当了狗屎,一个觉得对方管太多了自己不爽。

  最后还是梅和主动邀请他们吃饭,兄弟嘛,拼了几瓶酒也就消气了。

  两人勾肩搭背,蜘蛛乐队也终于可以在一起创作新歌了。

  新歌有了大概思路,很短,不超过一分钟。

  他们不打算当作商业式发布,而是发在了他们乐队的微博上。

  本来他们的经纪人是不同意的,但是因为这首歌偏向民谣类型,和他们的定位不符合也就答应了。

  伴奏是一把简单的吉他。

  干净的男声用着不花俏的技巧唱着这首歌。

  他唱着:“

  百花开,跑入深巷。

  脚步急促追逐自由。

  是谁的嘴角讽刺的上扬。

  我漂浮于空中。

  看到你逃离我眼中。”

  齐应作为一个中文系出身的,虽然写了很久的流行那类的歌词,但是最得心应手的还是偏文艺甚至是那种缥缈虚无的词。

  很多人都把这首歌设置成了铃声。

  还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