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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上次给我的那一刀,我伤口现在还没完全愈合。我本来以为前几天失手,最近都没机会动手,没想到你自己跑到这荒无人烟的地儿了。”

  看着苏瑾瑜看着自己,林达得意的又说,“你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干嘛?你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你的眼球应该会很漂亮。”说完话,林达的手摸上的苏瑾瑜的眼睛。

  

  指腹触碰到了眼球,苏瑾瑜条件反射的闭上眼睛。身体一僵,他清楚的知道,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在说笑。

  

  “怎么把眼睛闭上了,你怕什么?把你的眼挖出来,脸上露出一个黑色的洞多不好看,我是怜香惜玉的人,不过,你捅了我一刀,我怎么也应该给你回礼的。”话说完,林达拿出一刀,“认得这把刀吗?当初你就是用这把刀刺向我的,礼尚往来,现在我还给你。”

  

  匕首扎进肉里,苏瑾瑜闷哼一声,血漫延开来。湿了西装裤子。

  

  林达手中的刀慢慢的转了十五度,苏瑾瑜满脸都是冷汗。

  

  终于林达把匕首抽了出来,丢在了地上,语气稀疏平常的说:“你放心,我这一刀有分寸,避开了你的大动脉,你不会死,只会流点血,痛了点而已。你行动不方便,这样我也省了很多事,不用防着你逃跑。”

  说完又踢了踢地上的匕首,“至于这东西,就留给你的情人,就当是我给他的……见面礼。”

  

  苏瑾瑜痛的几乎晕过去,只有大脑的最后一跟弦绷着,“你想要干什么,你要带我去哪儿?”

  

  林达拍了拍他的脸,“去了你就知道了,一个好地方。”

  

  “只要在北京城,不管你们躲到哪里都没用,更何况你还是通缉犯。”每次说出一个字,他都觉得伤口在抽痛,仿佛下一秒就会撑不过去。

  

  林达心狠手辣,刀锋在肉里面转了15度,就算是再有意志力的人,只怕也会痛晕过去。

  

  林达笑出了声音,“谁告诉你我一定要在北京?我今天晚上就连夜把你带回去,谁会想到,一辆普通的运货车后面关着一个人。”

  顿了顿。他又说,语气十分的愉悦,“就你这张脸,不光是白家的那位喜欢,我也喜欢,而且我相信,我的手下也一定喜欢。你做错了事情,总是要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的,换成别人,我一定会把他给活埋了,但是你不会,我舍不得。”

  

  他只要把苏瑾瑜带回去,那些非议自然也会烟消云散,至于眼前这个人,他有一百种方法折磨他不让他死,而且他享受这种掌握着别人命的感觉,简直是整个毛孔都在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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